都匀供电局:
根据你局报来的《220千伏果果坪变--110千伏瓮北变II回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黔南州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对〈220千伏果果坪变--110千伏瓮北变II回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黔环评估表〔2015〕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瓮安县鱼河乡新场村桂花树组及雍阳镇七星村建设,总投资1293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建设内容:220kV果果坪变至110kV瓮北变新建II回线路工程;两侧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瓮北110kV变110kV配电装置扩建1个出线间隔至果果坪220kV变。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实施。
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运行管理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采取洒水、喷淋等方式降尘,采取限制装载量、遮盖封闭等措施控制扬尘。
(二)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减少树木砍伐量,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要对专门的施工通道和临时施用地进行恢复,对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塔基永久征用的场地的裸露地表撒播草种进行绿化。
(三)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
(四)应合理安排施工期作业时间,做到文明施工。优化设备选型,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五)输电线路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和其它金属附件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采用粗导线,降低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六)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设置防护距离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规定,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110kV输电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为5.0m;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110kV输电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为4.0m;在无风情况下110kV输电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为2.0m,防护距离范围之内不再建设新的房屋。
(七)输电线路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警示牌。
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报经我局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生产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局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本文下达之日起满5年《报告表》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表》。
该工程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瓮安县环保局负责。
此复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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