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泉温氏公司龙昌种猪场
年产20万头生猪产业化猪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福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报来的《福泉温氏公司龙昌种猪场年产20万头生猪产业化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黔南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福泉温氏公司龙昌种猪场年产20万头生猪产业化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黔南环评估书〔2016〕2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福泉市龙昌镇长冲村,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3.7万元,占地面积373520m2。建设内容为:公猪舍、配种怀孕舍、分娩舍、妊娠舍、保育舍、隔离舍及配套的办公生活区等附属工程。运行模式为:“农业BPO”封闭式委托养殖模式及“全进全出”饲养模式,仔猪保育后发放至农户饲养,公司不育肥猪,只回收出售。规模为:年存栏种猪10400头(其中种母猪10000头,种公猪400头),年出栏商品猪20万头。
二、该《报告书》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实施。
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运行管理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限制进出车辆行驶速度,及时清扫运输道路,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封闭运输,以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
2、废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施工,少量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粪污经旱厕收集后作为周边农肥施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1)猪舍冲洗水、猪尿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猪舍冲洗水、猪尿经沼气池收集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隔油池预处理再进入化粪池处理)一并进入猪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冲厕标准后(猪舍冲洗参考冲厕标准),进入氧化塘处理和储存,并回用于猪舍冲洗和场地绿化不外排。
(2)污水处理系统
处理规模为:300m3/d。
处理工艺为:“集水池+固液分离+调节池+UASB+初沉池+一级AO+中间沉淀池+电化学+混凝池+沉淀池+二级AO+二沉池+混凝絮凝池+终沉池+消毒池+清水池+氧化塘”。
厂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冲厕标准后,回用于猪舍冲洗和场地绿化,不外排。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禁止污水排入养猪场周边的渗井、渗坑。
2、废气防治措施
(1)养殖场恶臭
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采取及时清理猪粪,强化猪舍通风和消毒,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猪舍恶臭;对沼气池、干粪池产生的恶臭采用离子除臭设备和在猪粪上洒磷酸钙、沸石等方式进行除臭。
(2)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堆肥区臭气
污水处理系统中厌氧发酵各工艺单元设计为密闭方式,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沼气池加蓬盖,四周设置拦水排渍沟;污水处理系统四周种植常绿乔灌木绿化带;堆肥区堆肥时,要用泥土覆盖,防止臭气逸散。
(3)沼气污染控制措施
有机物发酵时微生物对蛋白质分解产生的H2S气体,采用“干法脱硫”工艺净化,达到《人工煤气》(GB13621-92)的规定后,作为生活能源使用,富余部分用于锅炉燃料。
(4) 锅炉废气
沼气锅炉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后经8米高的烟囱外排。
(5)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后,由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猪粪和沼渣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集中收集后与沼气池产生的沼渣一并清运至干粪池密闭发酵(不添加任何物质),待发酵腐熟后作为农用有机肥使用。设置3000立方米干粪池(含堆肥发酵池)1座,周边设置围堰,堆放场所须采取防渗、防溢流措施。
(2)病死猪、分娩废物
病死猪及分娩废物采用深井填埋处理,修建50立方米填埋井2个,按《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置、处理。
(3)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种猪疫苗)属于危险废物,经10立方米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3271-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
(4) 沼气池废脱硫剂
项目干法脱硫使用后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
(5)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福泉市政府指定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软连接、安装隔声装置、房屋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废水事故排放。
(一)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四周修建浆砌石截洪渠,低洼处修建防渗漏收集沉淀池,收集雨水经沉淀池后用于猪舍冲洗,不直接排入项目周围雨水沟,中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沟外排。
(二)建设6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一座,事故应急池设围堰,并做好防渗、防漏、防雨淋措施,应急池高度应高于周围地平,并在四周设截水沟,防止径流雨水渗入。出现事故性排放时,应立即停止处理出水排放,废水进事故应急池,存储的事故废水处置后方能外排。
(三)干粪池设围墙遮顶,厌氧池、沼液池加盖,污水处理系统外围开挖截雨防洪沟,防止雨水进入造成溢流污染地下水。
(四)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福泉市环保局备案。
(五)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五、项目在投入试运行前,你单位应向我局报告项目“三同时”落实、环境监理、生产计划等情况,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填写《建设项目试运行备案表(试行)》到我局备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生产3个月内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试行)》向我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备案。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后,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环境监理、环保应急预案、环保验收监测和备案信息,并及时将信息通报环境监察部门。
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报告书》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书》;本文下达之日起满5年《报告书》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书》。
该工程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福泉市环保局负责。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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