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裕源生物肥业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报来的《福泉市裕源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有机肥及2万吨微生物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黔南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福泉市裕源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有机肥及2万吨微生物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黔南环评估书〔2017〕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福泉市凤山镇哲港村,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项目占地:26680m2。建设内容为:新建二条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一条2万吨微生物肥料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原料库、主发酵车间、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及办公楼、职工倒班宿舍楼。
二、该《报告书》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实施。
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今后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采取在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限制进出车辆行驶速度,及时清扫运输道路和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封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设置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防尘;施工场地设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用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范措施
(1)发酵车间
发酵车间产生的发酵气体属无组织排放,采取掺入除臭菌和调节C/N比列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的NH3、H2S浓度小于《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标准的要求,引至屋顶通风厨经10m高排气筒排放;
(2)回转干燥废气采用“除尘室除尘+碱洗塔”处置;回转冷却及筛分产生的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烘干尾气沉降室+碱洗塔”处置,经碱洗塔处置的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两条3万吨/年生物有机肥生产生产线废气分别建除尘室、碱洗塔,共用一根20m排气筒。
2、水污染防范措施
(1)冲洗地坪水及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调节池(20m3)中处理后,用作造粒补充水,不外排;
(2)脱硫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循环利用;
(3)发酵车间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用做造粒补充水,不外排。
(4)厂区应雨污分流、硬化地面,所有水池应作防腐、防渗漏处理。
3、噪声污染防范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生产区的烟(粉)尘收集返回生产系统回收利用;
(2)煤渣回用作造粒骨料返回造粒工段,脱硫石膏渣产生量外销水泥厂或建材厂;
(3)机修固废经危废暂存间堆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4)生活垃圾运往福泉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四、风险防范及措施
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煤气发生炉运行事故、渗滤液泄漏事故。
(三)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福泉市环保局备案;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SO2:8.14t/a、NO2:7.92t/a。
特征污染物:颗粒物:15.84t/a。
六、项目建成在投入试运行前,到我局进行试运行备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生产3个月内向我局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报告书》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局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书》;本文下达之日起满5年《报告书》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书》。
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福泉市环保局负责。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