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黔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长顺县黔泸涂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顺县黔泸涂料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报来的《长顺县黔泸涂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黔南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长顺县黔泸涂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黔南环评估表〔2017〕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长顺县白云山镇凉水村凉水组,占地面积3333.33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建设内容为:瓷粉等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办公宿舍楼(250m2)等附属建筑物。生产规模为:年产涂装新型建材10000t(其中腻子粉8000t,乳胶漆2000t)。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实施。

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今后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采取在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限制进出车辆行驶速度,及时清扫运输道路和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封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设置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防尘;施工场地设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用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范措施

(1)生产粉尘

生产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2)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后,引至楼顶排放。

2、水污染防范措施

(1)地坪清洗水、瓶(桶)和设备清洗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并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或综合利用。

3、噪声污染防范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 固体废物防范措施
  1. 废弃包装材料由废品收购公司回收;
  2. 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3. 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项目应编制应急预案,并报县环保局备案。填写《建设项目试运行备案表(试行)》到我局备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生产3个月内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试行)》向我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备案。

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本文下达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表》。

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长顺县环保局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