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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瓮安县求知路建设项目、瓮安县少行路建设项目、瓮安县云湖路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瓮安县求知路建设项目、瓮安县少行路建设项目、瓮安县云湖路建设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17-202042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瓮安县求知路建设项目

瓮安县环城路第二行政综合楼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城市主干道,位于瓮安朵云拓展区,起点东经107.499708°,北纬27.053641°,终点东经107.503302°,北纬27.052762°。项目西侧起点连接朵云大道,东侧终点连接映山红路,分别与朵云大道和映山红路成丁字形交叉,与少行路成十字形交叉,东侧为朵云片区安置房(在建),西北侧为朵云水库。道路全长387.379m,标准路幅宽度为21m,单幅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主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照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1548.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4万元,占总投资的4.61%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路面及作业面经常洒水,保持湿润,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实行密闭运输;本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施工时使用成品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设置冲洗沉淀池,对驶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车轮及车身进行冲洗。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地产生的粪便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围挡,并加篷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含油污水经沉淀池收集,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倒流沟及围挡。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回填于同期云湖路道路建设,建筑垃圾运往朵云新区统筹设置的弃渣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件,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路基开挖后,及时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表层肥力土壤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绿化。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维护和保持路面清洁,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载重货车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或泄漏;靠近道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树种宜选择吸烟滞尘植物。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污水为路面雨水径流,采用“雨污分流”的城市排水体制,路面径流通过雨水管道排入雨水系统;定期清理沿线垃圾,能有效阻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道路污水管铺设要防渗,且明确、清晰,易于监督和维护。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采用降噪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车辆管理、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道路建成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两侧所设垃圾收集箱产生,该部分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

瓮安县少行路建设项目

瓮安县朵云拓展区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城市次干道,位于瓮安朵云拓展区,道路起点与云湖路相交, 桩号为CK0+000,坐标为X=2994222.299Y=450133.151,终点与之四路相交,桩号为CK0+420.231,坐标为X=2993820.313Y=450010.672,为城市次干路,全长420.231m,路基宽度为21m,双向四车道,按照城市次干路的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建设内容主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照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1508.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375万元,占总投资的9.57%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路面及作业面经常洒水,保持湿润,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实行密闭运输;本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施工时使用成品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设置冲洗沉淀池,对驶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车轮及车身进行冲洗。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营地所依托求知路项目;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围挡,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含油污水经沉淀池收集,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倒流沟及围挡。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全部运往朵云新区统筹设置的弃渣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件,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路基开挖后,及时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表层肥力土壤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绿化。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维护和保持路面清洁,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载重货车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或泄漏;靠近道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树种宜选择吸烟滞尘植物。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污水为路面雨水径流,采用“雨污分流”的城市排水体制,路面径流通过雨水系统排放;定期清理沿线垃圾,能有效阻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道路污水管铺设要防渗,且明确、清晰,易于监督和维护。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采用降噪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车辆管理、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道路建成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两侧所设垃圾收集箱产生,该部分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3

瓮安县云湖路建设项目

瓮安县朵云拓展区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城市次干道,位于瓮安朵云拓展区,道路起点与朵云大道相交, 桩号为BK0+000,坐标为X=2994278.901Y=449943.737,终点与映山红路相交,桩号为BK0+389.199,坐标为X=2994167.468Y=450316.643,为城市次干路,全长389.199m,路基宽度为21m,双向四车道,按照城市次干路的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建设内容主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照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160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825万元,占总投资的8.29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路面及作业面经常洒水,保持湿润,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实行密闭运输;本项目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施工时使用成品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设置冲洗沉淀池,对驶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车轮及车身进行冲洗。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营地所依托求知路项目;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围挡,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含油污水经沉淀池收集,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倒流沟及围挡。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往朵云新区统筹设置的弃渣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件,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路基开挖后,及时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表层肥力土壤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绿化。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维护和保持路面清洁,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载重货车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或泄漏;靠近道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树种宜选择吸烟滞尘植物。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污水为路面雨水径流,采用“雨污分流”的城市排水体制,路面径流通过雨水系统排放;定期清理沿线垃圾,能有效阻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道路污水管铺设要防渗,且明确、清晰,易于监督和维护。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采用降噪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车辆管理、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道路建成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两侧所设垃圾收集箱产生,该部分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瓮安县求知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 瓮安县求知路建设项目.pdf

瓮安县少行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 瓮安少行路建设项目.pdf

瓮安县云湖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瓮安云湖路建设项目.pdf

评估意见

瓮安县求知路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瓮安县求知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意见.pdf

瓮安县少行路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瓮安县少行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意见.pdf

瓮安县云湖路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瓮安县云湖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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