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海峰磁业科技有限公司磁性材料细粉加工生产项目、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综合技改项目、瓮安县水冲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年生产建筑用石6万m2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海峰磁业科技有限公司磁性材料细粉加工生产项目 |
独山经济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1号厂房 |
贵州海峰磁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 |
贵州海峰磁业科技有限公司磁性材料细粉加工生产项目租用独山经开区保税物流中心1号厂房。总建筑面积5000m2,建设两条磁性材料细粉及元器件生产线,原材料为锶料。项目建成后,年产磁性细粉约1万吨。项目建设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 |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施工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遮盖封闭运输,确保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机械设备运行以及装修废弃产生的废气,加大区域植被种植,确保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安装阶段的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大的设备配备减振装置,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规定的运输路线,通过居民点时限速行驶、禁止鸣号等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车间装修产生的一般装修固废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建筑垃圾一同运往政府部门指定位置贮存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脱水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碎、筛分工序和食堂油烟、燃烧废气等。?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处理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排烟道引至房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同时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加强厂区绿化等。确保项目区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不合格产品、沉淀池磁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废机油以及餐厨垃圾、隔油池隔离物等。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产生的废包装物和不合格产品回收外卖;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磁渣收集回用;餐厨垃圾、隔油池隔离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于危废储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危险废物储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该项目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依法依规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2 |
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综合技改项目 |
三都县丰乐镇尧基村 |
三都水族自治县闽光建材生产有限公司 |
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大河镇丰乐社区柳源村,原有项目于2016年12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三环审〔2016〕57号),2018年9月15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SDX220180006),本项目拆除原有两条生产线,改扩建设一条年产页岩砖6000万块生产线,对现有的页岩生产系统、原料储运系统、尾气净化系统、环保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主要采用页岩矿、煤矸石、粉煤灰、低硫煤、锅炉渣、建筑垃圾作为原辅材料生产页岩砖。厂区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251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7万元。占总投资的10.27%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阶段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粉尘和道路扬尘、机械设备尾气。施工道路及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安排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和文明施工的检查,对工地周围的道路应保持清洁,临时堆土及土石方堆置区覆盖防尘网,物料运输时加盖篷布。采取选择优质环保的燃油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深沉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员工如厕废水经经厂区改良式化粪池熟化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周边林地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能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当地政府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负压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260-2013)中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隧道窑烟气通过双碱法湿式脱硫塔处理达到《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原料堆场扬尘在堆棚内定时洒水扬尘,全封闭储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改良式化粪池熟化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周边林地农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是粉碎机、搅拌机、风机等噪声,经采取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挤出机边角料和废砖坯将全部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废砖将全部返回破碎机进行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脱硫沉淀物经自然脱水后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将全部返回用于生产;燃煤废渣定期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3 |
瓮安县水冲河城区段治理工程 |
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
瓮安县沛源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治理起点位于花桥路与冷少农路交岔处,治理终点位于水冲河汇入清涟湖湿地公园的汇口处,总长713米,新建涵洞、新建格宾挡墙、疏浚等处理,分别新建箱涵606m(X0+000m至X0+660m新建地下箱涵),新建格宾挡墙53米(X0+660m至X0+712.696北岸生态河堤),河道疏浚54m(X0+420m至X0+474河道清淤),截污管道250m,水冲河整治起点处原有先向北再向西的部分河道及箱涵在湖山悦府楼盘建设用地范围内,该部分河道弃用,由湖山悦府开发商根据房开建设处置。 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2.84%。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开挖土方应及时外运弃土场,无法及时外运的应集中堆放并覆盖。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保持道路清洁,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砂石料临时堆放场地应防止物料散漏,临时堆放场应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对物料进行覆盖。清淤采用分段清淤的方式,清出的淤泥日产日清,清淤区域定时对清淤河段周围喷洒除臭剂,降低恶臭影响范围。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入租用民房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瓮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达标后,排入瓮安河。施工废水排入提前修建的临时简易施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禁止外排。基坑废水在基坑内沉淀后,采用水泵抽吸排入邻路一侧的雨水管网排入水冲河。严格禁止将土石方排入清莲湖内,开挖的土方必须即挖即运,生态河堤浆砌石砂浆现场拌制,要求拌制现场尽可能远离清莲湖,严格现场搅拌砂浆量,防止砂浆溢流进入清莲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距离敏感点较远地块,在靠敏感点施工区(K0+000至K0+200)设置彩钢围挡,围挡长度约为200m,高度2m。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合理制定运输方案,施工车辆驶入本项目工地应尽量避开敏感点,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运至回填部位或外运周边弃土场。建筑垃圾清掏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倾倒处置。废弃边角料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收集后转运至市政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丢入附近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淤泥经原位干化后,含水率较高(含水率约为70%),采用市政吸污车抽吸运至瓮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浓缩干化区进一步脱水后,外运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清淤过程中,鱼类将会被驱赶出施工区域,清淤对鱼类的直接影响较小。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对各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实施表土剥离收集保存,迹地恢复时,选择施工前期剥离保存的表层熟土进行土壤层的恢复。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施工工程残留物等影响植被生长和影响景观的杂物。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不设任何管理用房及劳动定员,不涉及生产工艺流程,无产任何污环节,不产生任何污染物。 |
4 |
年生产建筑用石6万m2建设项目 |
平塘县大塘镇胜安村水淹凼 |
贵州闽旺达石材有限公司 |
贵州德源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平塘县大塘镇胜安村水淹凼,场地土地面积3000m2,拟建设建筑用石加工生产线一条,年产量6万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 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0.92%。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利用租用土地进行新建,不需要进行土建施工,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场地装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场地内食宿。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厂界修建围墙;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压实;装卸物料时尽量降低高度;设置简易材料棚;进场道路洒水;散装物料运输时注意采取密封或围护,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场地内设置的临时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清掏用作周边耕地农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将施工产噪设备置于距施工场界5m以上,且先修建围墙再进行施工建设;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设置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中午12:00至14:00及夜间禁止施工。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土石方基本达到平衡。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回收再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施工人员垃圾在场区设置多个垃圾桶进行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加工机械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和卸料、装车产生的粉尘。 (1)生产粉尘采用湿式作业、厂房密闭、定时地面冲洗和洒水、加强对操作设备的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采取进厂道路硬化后,定期洒水、建设围墙和控制运输车辆速度等措施。 (3)卸料、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控制装卸高度、并在装卸过程中辅以除尘雾炮机除尘等措施,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在采取相应防治控制措施后,确保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员工无食住,只有少量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生产废水均采用防渗漏的排水沟收集,再经沉淀池处理,切割降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于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区抑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为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叉车、行吊、石材的运输等过程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的产生及传递,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噪声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废料(渣)、沉淀池底渣(包括粉尘污泥)、机修废物及生活垃圾。 (1)石料切割加工中会产生边角料和切削过程的飞渣。集中收集后可外售,部分用于道路路基。 (2)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渣干化后外售,或作为砂石原料。 (3)更换的设备损耗件统一收集后,售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4)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报批稿 |
贵州海峰磁业科技有限公司磁性材料细粉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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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综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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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水冲河城区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pdf | ||||||
年生产建筑用石6万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pdf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州海峰磁业科技有限公司磁性材料细粉加工生产项目草拟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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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综合技改项目评估意见.pdf | ||||||
瓮安县水冲河城区段治理工程评估意见.pdf | ||||||
年生产建筑用石6万m2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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