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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车间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罗甸县纳坪乡纳鸟砂石场扩能项目、贵州水天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功能性食品生产加工线项目(一期)、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粱坝水厂)、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德新水厂)、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车间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罗甸县纳坪乡纳鸟砂石场扩能项目、贵州水天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功能性食品生产加工线项目(一期)、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粱坝水厂)、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德新水厂)、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铜宝水厂)、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红光水厂)、都匀市宏来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加工建设项目、贵州远胜实业有限公司轴承密封件技改扩能建设项目等9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车间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

贵定县盘江镇定桥村冒沙井

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贵州黔飞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盘江镇定桥村冒沙井(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9′5.763″,北纬26°30′28.720″),属于玻璃包装容器制造项目,占地面积1300m2。项目总投资6418.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的2.37%,为改扩建项目。

(一)施工期

1.废气

砂石、水泥等易扬尘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加盖帆布,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防止扬尘的扩散。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

2.废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洗手、入厕等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要求后,回用用于厂区生产循环水池补充水、厂区绿化和防尘洒水;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3.噪声

通过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避免鸣笛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政府指定处置场所;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窑炉废气、食堂油烟等,采取以下措施:

(1)配料混料粉尘

采用密闭式配料搅拌机,配料混料过程物料保持一定含水率,配料混料粉尘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自然扩散沉降,厂区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要求。

(2)窑炉废气

炉窑废气经二级“SCR脱硝+脱硫塔+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经60m高烟囱排放,烟尘排放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非金属炉窑二级标准,NOX、SO2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全厂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员工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玻璃液剪刀冷却水、玻渣清洗废水等,采取以下措施: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表1标准要求后,回用用于厂区生产循环水池补充水、厂区绿化和防尘洒水。

(2)玻璃液剪刀冷却水、玻渣清洗废水。

玻璃液剪刀冷却水循环使用,玻渣清洗废水进入玻渣清洗废水循环净化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合理布局,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及玻璃渣、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脱硫渣、生活垃圾、废机油等。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不合格产品、玻璃渣回收作生产原料;

(3)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脱硫渣外售给制砖厂制砖;

(4)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5)设备维修保养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存储和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潜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天然气、氨水、废机油泄露等。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2

罗甸县纳坪乡纳鸟砂石场扩能项目

罗甸县逢亭镇纳坪村纳鸟二组

贵州省罗甸县文祥砂石建材有限公司

贵州黔飞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逢亭镇纳坪村纳鸟二组,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6°27′2.261″, 北纬25°22′21.804″),属于土砂石开采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4%。为未批先建项目,已过追诉期,现处于停工整改阶段。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层回填,并恢复地表植被。

2.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短,施工人员少,产生的少量如厕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肥。

3.噪声

施工机械选择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较高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设备。

4.废气

通过施工现场及附近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减小扬尘的影响。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均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沉淀池产生的土方就地平整或用于护坡。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根据《报告表》,项目利用采空区进行排土,矿区主要为灌木林地,根据开采进度合理清除地表植被,且对废弃开采平台覆土复垦或绿化,对地表植被影响较小,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及时对开采完成区覆土复垦或绿化,对生物量损害相对较小,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区域,禁止破坏开采区外的生态环境;闭矿后按相关规定做好矿区、排土场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环境

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及废石堆存粉尘、钻孔作业粉尘、爆破废气、装卸起尘,破碎、筛分粉尘。

(1)表土剥离及废石堆存过程进行喷淋洒水,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钻孔采取湿式作业,钻机穿孔、凿岩设备均采用带捕尘装置的设备;矿山爆破采用水封爆破,采取向预爆区洒水等降尘措施,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3)破碎、筛分工序均采用全封闭厂房+喷淋洒水+雾炮除尘的防尘措施,并在工业场地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等)进出口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尘;对各物料运输(输送带上料口及下料口)分别设置密闭输送装置和喷淋洒水进行除尘;

(4)产品堆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围挡式堆场,装载时降低装载落差,并设置喷雾洒水设备,在堆矿场砂石装载过程中进行喷雾洒水;

(5)采取硬化进出口路面、定期洒水、设置车轮清洗池、车厢用篷布遮盖、车辆限速等措施,减小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地表水环境

洗手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作为防尘用水,如厕废水经改良式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和厂区洒水抑尘,矿山采场初期雨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及排土场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截留后进入项目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4.噪声

噪声主要为爆破及各类机械、车辆噪声。通过优化调整爆破方式、减少用药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日常设备维护。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严格控制车速,设绿化林带。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各防渗区域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6.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矿山土岩剥离物临时堆放于矿山排土场,表土用于复垦,排土场四周设置挡洪设施、截水沟等措施;各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堆放到排土场临时堆存,后期用于复垦;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存储和处置。

7.环境风险

项目潜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废机油泄漏、排土场溃坝等。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3

贵州水天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功能性食品生产加工线项目(一期)

都匀开发区高铁片区黔南.广州产业园B3栋

贵州水天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贵州黔飞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都匀开发区大坪大健康产业园-广州产业园B3栋闲置标准厂房三楼(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35′55.215″,北纬26°10′48.662″),属于“保健食品制造”项目,总占地面积1382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5%。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的开挖,进行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完善相应的环保设施后,即可满足生产条件,无大型土建施工带来的扬尘、废水、土石方、噪声等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在密闭的生产厂房内进行生产,产生的少量粉尘由设备自带过滤器处理后,经厂区内排气系统抽至新风系统进行换气,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等,采取以下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都匀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分区防渗要求;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区域设置围堰,事故情况下利用事故应急池设施对事故废水进行收纳,杜绝事故废水排入周边环境。

3.噪声

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合理布局,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对生产加工区的隔声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新风系统定期更换的废过滤材料、废培养基及废一次性培养皿、员生活垃圾、废含油棉纱和废机油、润滑油、纯水制备设备废活性炭、渗透膜等,采取以下措施。

(1)经灭活后的废培养基及废一次性培养皿、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3)废含油棉纱、废机油、润滑油、废活性炭、渗透膜、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存储和处置。

4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粱坝水厂)

贵定县都六乡

贵州瀚淼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柏年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昌明镇,107°14′23.214″, 26°26′34.970″,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2850m2,取水源为高粱坝水库,水厂位于贵定县高粱坝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外,厂界距离一级保护区约120m。项目总投资3954.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占总投资的3.49%。

(一)施工期

1.废气

水厂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砂石等粉状物料堆放采取遮盖措施,严禁露天堆放。施工作业区土方及道路洒水降尘,定期清理道路积土,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车辆驶出施工场地时对车槽、车身、轮胎进行清洗。管网施工沿线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将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降到最低。

2.废水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当地村民已经建成的旱厕进行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

3.噪声

本项目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现场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设置,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在靠近居民一侧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中午、夜间禁止施工作业。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严禁夜间装卸材料。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剩余土石方由施工方运至当地合法的弃土场,表土用于项目后期的绿化。建筑废材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进行处置。

5.生态

严格控制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表土临时堆放场应做好临时围挡、覆盖和拦渣工作,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采用自动化的次氯酸钠发生器,氯气无组织逸散量很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确保氯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强厂区绿化,恶臭经植被吸收、自然扩散后,对环境的影较小。

2.废水

沉淀池排泥废水接入污泥浓缩池进行沉淀调节后,约80%上清液返回至配水井再进入水厂进行处理,20%被污泥带走。反冲洗水进入排水排泥池经沉淀后上清液返回至配水井再进入水厂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格化粪池熟化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3.噪声

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墙壁的阻隔作用,降低振动产生噪声向外传播。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污泥经浓缩、干化脱水将含水率降至60%后送至贵定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等要求执行。

5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德新水厂)

贵定县德新镇新铺村

贵州瀚淼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柏年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贵定县德新镇新铺村,地理坐标东经107 度16分40.529秒,北纬26度39分9.454秒,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总投资3024.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24%。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撒落,降低粉尘和扬尘对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此外,车辆在出施工区域时要冲洗轮胎,防止因车辆轮胎附带的渣土造成扬尘。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的运输;加强对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的控制,施工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尽量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剩余土石方由施工方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对表土用于项目后期的绿化过程,弃方必须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合法的堆场进行堆放;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专用堆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水厂运行产生的污泥、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的堆放将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水厂污泥及时清掏至污水厂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厂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降低恶臭影响,使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排泥废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设置排水排泥池再经污泥浓缩后,沉淀后的上清液返回水厂处理,循环使用。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水泵与电机的运转。采用低转速的机泵设备,水泵脚座安装减振器、设备布置于室内等减振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沉淀池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3)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存储和处置。

6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铜宝水厂)

贵定县城关镇铜宝村

贵州瀚淼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柏年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贵定县城关镇铜宝村,地理坐标东经107 度13分17.365秒,北纬26度35分53.194秒,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38%。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撒落,降低粉尘和扬尘对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此外,车辆在出施工区域时要冲洗轮胎,防止因车辆轮胎附带的渣土造成扬尘。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的运输;加强对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的控制,施工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尽量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剩余土石方由施工方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对表土用于项目后期的绿化过程,弃方必须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合法的堆场进行堆放;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专用堆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水厂运行产生的污泥、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的堆放将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水厂污泥及时清掏至污水厂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厂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降低恶臭影响,使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排泥废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设置排水排泥池再经污泥浓缩后,沉淀后的上清液返回水厂处理,循环使用。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水泵与电机的运转。采用低转速的机泵设备,水泵脚座安装减振器、设备布置于室内等减振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沉淀池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3)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存储和处置。

7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红光水厂)

贵定县昌明镇红光村外坝至谷仇乡村公路边上

贵州瀚淼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柏年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贵定县昌明镇红光村外坝至谷仇乡村,地理坐标东经107度14分18.9816秒,北纬26度15分49.0206秒,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项目总投资343.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44%。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均呈无组织排放。

实施封闭施工,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者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加强对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的控制,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尽量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试压废水经循环利用最终废水沉淀后,用于道路降尘用水。

3.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剩余土石方由施工方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对表土用于项目后期的绿化过程,弃方必须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合法的堆场进行堆放;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专用堆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在水厂及供水管道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地基开挖、平整,使原有草丛和旱地植被等被铲除,从而使绿地面积减少,施工完成后,站区须将加大绿化。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土石方平衡,随填随压,不留松土,不乱弃土,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网铺设过程中,及时恢复表土,随填随压。弃土临时堆存于管道两侧施工区域内,用篷布覆盖同时设置临时挡墙避,后期用于覆绿。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水厂运行产生的污泥、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的堆放将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水厂污泥及时清掏至污水厂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厂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降低恶臭影响,使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排泥废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设置排水排泥池再经污泥浓缩后,沉淀后的上清液返回水厂处理,循环使用。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水泵与电机的运转。采用低转速的机泵设备,水泵脚座安装减振器、设备布置于室内等减振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沉淀池污泥综合利用。

(3)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存储和处置。

8

都匀市宏来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第10栋标准厂房第三层

都匀市宏来鞋业有限公司

贵州诺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第10栋标准厂房第三层(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427544°;北纬:26.295467°),属于鞋面生产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2734.83m2。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38%。本项目占地面积2734.83m2,总建筑面积为2685.84m2。租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第10栋标准厂房第三层作为生产车间,主要建设生产线3条、生产车间、成品存放仓库、原材料堆放区、办公区等,建成后年产鞋面5万双。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第10栋标准厂房第三层作为生产车间,该厂房已建设完成,本项目施工期只涉及设备与生产线安装调试。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上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涂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车间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座减振、房屋隔声等,加强日常维护,绿化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营运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机油。

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焊渣交由回收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相关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经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等要求执行。

9

贵州远胜实业有限公司轴承密封件技改扩能建设项目

独山县高新技术园区

贵州远胜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乾辰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独山县百泉镇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的轴承产业园内(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51837°,北纬25.78647°),属于橡胶零件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00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2万元,占总投资的2.55%。本项目位于独山县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内的百泉镇轴承产业园,租用园区已建好的标准厂房进行异地扩建,同时关闭原有年生产轴承密封圈5000万件生产车间,原有生产设备全部搬迁至新厂区继续使用,本项目共租用2个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为4000m2,1F,层高12m,项目扩能后建设有轴承密封件生产线28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生产区、办公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亿件密封件。

(一)施工期

1.废气

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平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燃料的利用率,同时减少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另外加强施工厂房通风。

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以尽量减轻装修原材料挥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装修,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6:00~12:00,14:30~22:00),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减振装置,或使用阻尼材料;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租用园区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工程,无土石方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建设单位自行运送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装修垃圾主要为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对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运到当地政府指定地点。装修产生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项目配料和橡胶密炼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炼胶、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H2S、臭气浓度,运输车辆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等,采取以下措施:

(1)项目炼胶、配料设置在1#车间内,项目在原料备料区、密炼机及开炼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形成负压收集)收集后,原料备料区、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与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后,通过1#厂房外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2)项目橡胶硫化设置在2#车间内,项目在2#厂房内每台成型机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形成负压收集),对废气进行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台风机分别引至2#厂房东、西两侧各设置的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后,由2#厂房外东、西两侧各设置的1根15m高排气筒(2#、3#)排放,经处理后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项目1#车间、2#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H2S废气量小,在项目车间内安装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2.废水

项目生产运行中产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骨架模具、产品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采取以下措施:

(1)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厂房建筑设有悬吊管等屋面排水系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园区内排水沟流入厂区东侧城南大道上的雨水排水沟内,向南径流,最终排入尧梭河。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和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的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数控车床、轴承密封件外观分选机、空压机、打包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置于较封闭的厂房内并合理布局,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金属屑、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废润滑油、废除锈油、废油桶、油泥、废活性炭、磷化池中沉渣,生活垃圾。

(1)废机油、废润滑油、废除锈油、废油桶、油泥、废活性炭、磷化池中沉渣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房内部,面积10m2)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上门收集处置。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等要求执行。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屑、不合格产品、包装过程废包装料均为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3)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4)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营运期主要风险源于危废暂存间储存的危险物质泄漏、隔油沉淀池泄露、磷化池泄露及废气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废气泄漏。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报批稿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车间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贵定玻璃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罗甸县纳坪乡纳鸟砂石场扩能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罗甸县纳坪乡纳鸟砂石场扩能项目.pdf



贵州水天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功能性食品生产加工线项目(一期)(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水天宫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粱坝水厂)(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粱坝水厂).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德新水厂)(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德新水厂).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铜宝水厂)

报批稿—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铜宝水厂).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红光水厂)(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红光水厂).pdf



都匀市宏来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加工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都匀市宏来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加工建设项目.pdf



贵州远胜实业有限公司轴承密封件技改扩能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贵州远胜实业有限公司轴承密封件技改扩能建设项目.pdf.pdf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车间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的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恒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车间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 .pdf.pdf


的评估意见.pdf

罗甸县纳坪乡纳鸟砂石场扩能项目的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 罗甸县纳坪乡纳鸟砂石场扩能项目.pdf.pdf



贵州水天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功能性食品生产加工线项目(一期)的评估意见.pdff

评估意见—贵州水天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功能性食品生产加工线项目(一期).pdf.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粱坝水厂)的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粱坝水厂).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德新水厂)的评估意见.pdf

报批稿—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德新水厂).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铜宝水厂)的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铜宝水厂).PDF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红光水厂)的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红光水厂).pdf



都匀市宏来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的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都匀市宏来鞋业有限公司皮鞋生产加工建设项目.pdf



贵州远胜实业有限公司轴承密封件技改扩能建设项目的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贵州远胜实业有限公司轴承密封件技改扩能建设项目.pdf.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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