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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罗甸县朗顶一期农林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EPC工程、龙里110千伏哨堡变输变电新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甸县朗顶一期农林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EPC工程、龙里110千伏哨堡变输变电新建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罗甸县朗顶一期农林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EPC工程

罗甸县罗悃镇

罗甸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本项目位于罗甸县逢亭镇、罗悃镇,朗顶110kV升压站中心坐标(106°36′17.942″,25°15′41.546″),线路起点(106°34′11.932″,25°25′9.094″),重要节点1(106°34′30.455″,25°24′54.743″),重要节点2(106°34′26.801″,25°23′7.727″),重要节点3(106°33′48.154″,25°22′13.265″),重要节点4(106°34′21.328″,25°20′36.512″),重要节点5(106°34′58.244″,25°19′14.543″),重要节点6(106°34′36.746″,25°17′48.572″),重要节点7(106°36′1.029″,25°16′49.131″),终点(106°36′18.841″,25°15′41.922″),工程已于2017年6月竣工投运。项目总投资35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0.96%。朗顶110kV升压站位于罗甸县罗悃镇朗顶村,线路全线位于罗甸县罗悃镇、逢亭镇。建设规模:新建朗顶光伏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本期1×40MVA;郎顶光伏电站~逢亭变电站110kV线路,新建线路长约24.6km,单、双回路架设。逢亭11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该项目已建成运行,施工期影响已消除。运营期依托现有运维人员,不单独增加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垃圾。1.生态环境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2.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3.电磁环境(1) 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2)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导线离地距离6.0m、居民区导线离地距离7.0m时,可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要求。(3)根据《报告表》分析,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限值、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限值。架空输电线路线下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

2

龙里110千伏哨堡变输变电新建工程

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都匀供电局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龙里县谷脚镇,110kV哨堡变电站中心坐标:(E 106°53′4.253″,N 26°30′44.825″);线路坐标:起点(E 106°53′6.781″,N 26°30′45.043″),重要节点1(E 106°54′42.504″,N 26°31′0.991″),重要节点2(E 106°54′57.665″,N 26°29′46.993″),重要节点3(E 106°55′8.364″,N 26°29′46.026″),重要节点4(E 106°55′14.854″,N 26°28′40.343″),终点(E 106°55′21.825″,N 26°28′44.471″),属于输变电工程。项目总投资44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占总投资的0.96%。哨堡110kV变电站位于龙里县谷脚镇哨堡村,输电线路位于龙里县谷脚镇。建设规模:新建110kV哨堡变电站(本期建设规模为1×63MVA主变)、新建110kV输电线路(1回,新建路径长9.35km)、龙里220kV变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施工占地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分层开挖分层回填、表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0.3m的土壤单独堆放,在风大的季节采取覆盖措施。对耕地表层腐殖质土的进行分层剥离与堆放,同时采取拦护等措施。对本工程临时占用的耕地开展土地复垦。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选用当地乡土树种恢复植被。2.地表水环境变电站施工区设置一处防渗污水收集池,将易于收集的施工及清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后取上部较清洁废水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卫生填埋。生活污水利用周围民房既有的卫生设施处理。3.声环境施工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中午、夜间施工作业;变电站先建设围墙,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距居民住宅相对较远的地方;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应禁止鸣笛,同时应降低车速,以减少施工运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4.大气环境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造成扬尘。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建筑材料及时覆盖,道路及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建筑垃圾及时清运。5.固体废物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输电线路产生的土方就地平整或用于护坡,严禁随意倾倒,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统一由汽车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6. 生态环境优化杆塔选型,尽量拉大档距,减少在水源地范围内的立塔数量,将塔基设立在交通易到达的地方,严格控制塔基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时施工用地。施工工序分为施工准备、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架线,施工工序要布设紧凑合理。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加强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水源地内施工机械设备用油的检查和防备工作。(二)运营期1.生态环境本工程运营期利用已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运行期巡检便道不需要另行修建,运行期巡检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2.地表水环境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线路工程运营期直接依托现有建设单位运维人员,本期不新增污水。3.声环境设置实心围墙,变电站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选择噪声低于65dB (A)的主变压器,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以减少噪声对站区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变电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站进行集中处置。变电站内设置变压器事故贮油池1座(容积28m3),每个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用于收集事故废油,事故废油产生后尽快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变电站内长时间储存。事故油池结构混凝土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渗要求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临时贮存。废铅蓄电池为“未破损”状态时,在“运输”环节,当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时,可进行豁免,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5.电磁环境线路选线合理,已经避开密集居民区,线路经过敏感点,线高应满足设计规范。线路建成后,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导线下方不得再建设房屋。本工程线路工频电磁场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根据《报告表》分析,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6.环境风险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容积为主变压器油量的20%,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油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油池容积约为28m3。事故排油经储油池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针对变电工程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报批稿

罗甸县朗顶一期农林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EPC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罗甸县朗顶一期农林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EPC工程.pdf


龙里110千伏哨堡变输变电新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龙里110千伏哨堡变输变电新建工程.pdf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罗甸县朗顶一期农林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EPC工程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罗甸县朗顶一期农林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EPC工程.pdf


龙里110千伏哨堡变输变电新建工程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龙里110千伏哨堡变输变电新建工程.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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