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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独山县麻尾镇泗亭村(麻尾工业园区)

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

贵州亿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独山县麻尾镇泗亭村(麻尾工业园区)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107.4862333°E,25.2296944°N。项目综合利用本公司1#~8#16500kVA全封闭电炉(锰硅合金)尾气作为气源,新建80台560kW内燃机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属于其他电力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本项目用地面积5793.36m2,新建80台560kW内燃机发电机组,其中13台备用机,一期为公司5~8号矿热炉建设尾气发电项目,配套40台600KW尾气发动机+560KW发电机;二期为公司1~4号矿热炉建设尾气发电项目,配套40台600KW尾气发动机+560KW发电机,总装机容量为37520kW。(2)长度为55m,宽度为45m的发电车间两座。(3)相应供排水、供气等公用工程。年运行时间为7440h,单台发电机正常工况持续发电功率为560kW.h,年获发电量2.79×108kW.h。目前已建成8号矿热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发电机房(3#发电机房),安装了20台济柴环能公司560GF2-M型内燃机,属于“未批先建”,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面覆盖防尘网,定时清扫现场、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施工机械清洗、车辆轮胎清洗、道路保养时等会产生少量的生产废水,施工期间修建临时废水集中收集沉淀池(5m3),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生活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声、合理施工布局等措施后,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有回收价值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往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园区转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净化后的矿热尾气在内燃机燃烧发电,内燃机燃烧尾气集中收集后经内径0.7m,高28m排气筒(一期1#排气筒、二期2#排气筒)排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含量、烟温、流速、烟气湿度等,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颗粒物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标准;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发电机组冷却水经厂区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技改后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5t/d,工艺:絮凝沉淀+AO二级生化+MBR膜处理)处理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2标准要求后回用作为铁合金冲渣补充水,本项目新增员工食宿均依托现有厂区办公生活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使这些设备处于最佳工况下运转,将高噪设备全部安放于房间内部,对设备底座按照减振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过滤器灰渣外售给水泥厂,废过滤芯收集后外销废旧资源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厂家回收二次利用。

(2)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现有危废库,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并验收。


报批稿

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IdbRIF1jJCx3zRnvCxC5g?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独山金孟锰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IdbRIF1jJCx3zRnvCxC5g?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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