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明田街道办事处2021年佛手瓜面条生产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明田街道办事处2021年佛手瓜面条生产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明田街道办事处2021年佛手瓜面条生产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
惠水县明田街道(街道)赤土村 |
惠水县人民政府明田街道办事处 |
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位于黔南州惠水县明田街道赤土村(地理坐标:106°40′0.497″,26°12′35.685″),建设1条年产1500t佛手瓜面条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占总投资的8.1%。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喷雾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场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轮冲洗的设施。室内装修选用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等装饰材料。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作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车速、鸣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土地开挖做到挖填平衡;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的装卸、堆放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加强密封和密闭措施减小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和面及投料工序均为全封闭式。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佛手瓜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经沉淀池(5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隔声罩、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及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切面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瓜渣直接外售周边农户作农肥。机械保养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 |
报批稿 |
明田街道办事处2021年佛手瓜面条生产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4tTSptYgSr8AH0y9tDt3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明田街道办事处2021年佛手瓜面条生产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4tTSptYgSr8AH0y9tDt3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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