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独山县森明机制木炭厂年产2000吨机制木炭改扩建建设项目、生态家居环保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独山县明海废弃塑料加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独山县森明机制木炭厂年产2000吨机制木炭改扩建建设项目、生态家居环保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独山县明海废弃塑料加工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独山县森明机制木炭厂年产2000吨机制木炭改扩建建设项目 |
独山县百泉镇大河村麻拱组 |
独山县森明机制木炭厂 |
贵州天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独山县百泉镇大河村麻拱组,地理 坐标:107度33分37.549秒,25度44分59.520秒,属于生物质燃料 加工。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7万元,占总投资 的10.49%。 |
( 一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装修废气和运输机械尾 气。通过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运输车辆 应加盖篷布,装修使用环保油漆,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涂料和燃 油等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约5m³) 沉淀澄清后全部回用于现 场物料的拌合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原有 旱厕处理后清掏做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要求施工期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 间,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 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装修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运 送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生活垃圾委托当 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油漆桶、涂料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 粉碎车间为半封闭式钢混结构生产大棚(三面围挡+顶棚), 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破碎机、粉碎机及振动筛上方设 置集气罩(共3个),粉尘统 一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套) 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2) 排放 。热风炉能源主要使用炭化工序产生的木煤气、制棒废气和生7物质燃料,热风炉燃烧废气和制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风机引至 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标准》 (GB9078-1996) 二级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由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2)无组织排放:原料堆放间采用半封闭钢架房结构,原 料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大部分落于地面,原料严禁露天堆放,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卸料落差。热风炉灰渣贮存于全封闭灰 渣桶内,在装卸、转运等过程采取洒水措施。厂界颗粒物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利用原有旱厕(5m³) 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 肥;食堂废水利用原有隔油池(容积0.5m³) 处理后用作厂区绿 化、降尘用水,不外排;车间地面保洁废水利用原有沉淀池(1#, 容积5m³) 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洁,不外排;水喷淋除尘废水经 沉淀池(2#,容积5m³) 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粉碎机、制棒机等生产设备产 生的噪声,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 措施,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废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包装料集中收集 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灰渣、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送附 近农户作农肥;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全部作为燃料回用于热风 炉;木焦油和木醋液的混合物送热风炉燃烧利用;布袋除尘器收 集灰经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废气泄漏以及火灾等事故引 发的次生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 理,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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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家居环保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龙里县冠山街道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嘉源路 |
贵州伯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景永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龙里县冠山街道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嘉源路,地 理坐标:106°59′27.06531″ ,26°30′3.34792″ ,属于木质 制品制造、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 积为 20267.41m2 ,项目总投资 8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42.8 万元, 占总投资的 1.79%。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 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施工洒 水抑尘、缩短土方作业起尘操作时间。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 应停止作业,施工时作业面覆盖防尘网。施工现场定时清扫,水 泥、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 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 圾,应及时清运,在工地内临时堆存时,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定期喷水降尘。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 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严实。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现有规定的环保 材料,装修时加强通风换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 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项目不设生活营地,不提供 食宿,粪污经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 护。施工场地周围修建 2.5 米高临时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将产噪设备设置于远离周边的居民点。加强 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鸣。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生活垃圾经 垃圾桶集中分类收集后,运至政府设定的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 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油漆桶、涂料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木材加工生产线废气 ①原木下料粉尘 粗加工车间内建设一封闭车间,下料粉尘经管道收集排入封 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定期清理用于机制炭、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 ②原料干燥废气 原料干燥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烘干房内设置排 气 口,加强通风换气。 ③机加工粉尘、打磨、砂光粉尘 板材机加工及打磨、砂光工段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 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后,经 15m 排气筒(DA001) 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车间内安装 换气设施,加强通风换气,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确保无组织粉 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④喷漆废气 喷漆工序设置在封闭的喷漆房内,喷漆区域上方设置集气 罩,喷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后, 经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⑤防腐木生产异味 防腐剂储存在阴凉、通风的车间内,车间经通风换气后,防 腐剂产生的氨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氨气执行《贵州省环境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52/864-2022)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度限值。 ⑥燃气锅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台 3.0t/h 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经 15m 高 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 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2)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废气 项目设置全自动生物质颗粒机(含破碎、烘干、制粒设备), 生产设备各工段均处于全封闭状态,生产废气经设备配套的管道 全部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后,经 15m 排气筒(DA004) 排放。 (3)机制炭生产线废气 项目采用的全自动木炭机含粉碎、烘干、制棒及碳化四个工 段,每个工段均分别处于独立封闭设施内,将四个工段生产废气 全部采用管道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低氮燃烧 +袋式除尘+喷淋塔(双碱法)”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5)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其中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进入污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龙 里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脱硫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 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 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格栅+调节+AO,处理规模: 10m3/d))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道,进入龙里县城污水 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防腐剂及防腐液、润滑油 等原料储存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 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房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 生产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和减振措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 日常维修。生产车间墙面采用吸声材料,排风扇选用低噪声设备。 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厂区内限速行驶,禁止鸣笛,运输车辆经过 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厂界噪声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物质颗 粒及机制木炭工序生产原料,多余边角料外售生物质颗粒生产厂 家。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灰渣用作有机肥使用。 机制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用于机制炭生产过程点火 工序。废水性漆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含油手 套和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脱硫 循环水池脱硫石膏清掏外售砖厂制砖使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 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 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危险废物 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气事故排放、润滑油泄漏、火灾爆 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3 |
独山县明海废弃塑料加工项目 |
独山县基长镇基长扶贫工业园 |
贵州省明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湘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独山县基长镇基长扶贫工业园(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38′40.676″,北纬:25°41′′45.107″),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用地面积70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4.83%。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污染主要包括车辆运输、建筑材料的装卸和现场搬运、建筑垃圾的清理等扬尘以及建材和建筑垃圾现场堆放产生的扬尘。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运输,施工车辆必须清洗后方能出施工现场,汽车在含尘路面行驶时,定时洒水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合理规划物料,涉及的少量水泥、沙石等应堆存于车间内,禁止露天堆放,施工期扬尘能够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不进行生产车间基础施工和主体施工,只进行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工程,基本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基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对于噪声较大的机械集中在昼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缓速行驶、禁鸣喇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及夜间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外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设备包装材料收集后由返回厂家回收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热熔造粒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和引风机负压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所有车间都采取封闭式,项目物料破碎采用湿法破碎,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极少;线条状塑料在切粒机切粒过程中塑料粒子粒径大,产沉少,加强车间厂房封闭管理,厂界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经“沉淀+AO+MBR一体机”(2m3/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塑料冷却水进入冷却水池(25m3/d)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基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冷却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上料输送机、脱标机、破碎机、清洗机、风干机、热熔造粒机、水泵和引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设备置于密闭设备房内;各类生产设备均采取隔振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废标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在厂区暂存;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造粒生产线的挤出机中的过滤网定期更换,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防渗层采用“混凝土基础层+2mm高密度聚乙烯+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面层”进行防渗,将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及污水处理站废水泄漏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报批稿 |
独山县森明机制木炭厂年产2000吨机制木炭改扩建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C4FqaRe_yZoe_5AoG4N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生态家居环保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C4FqaRe_yZoe_5AoG4N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明海废弃塑料加工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C4FqaRe_yZoe_5AoG4N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独山县森明机制木炭厂年产2000吨机制木炭改扩建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C4FqaRe_yZoe_5AoG4N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生态家居环保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C4FqaRe_yZoe_5AoG4N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明海废弃塑料加工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C4FqaRe_yZoe_5AoG4N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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