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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罗甸县压电陶瓷生产加工项目、新增6个甲胺纯品储罐及其装车设施)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罗甸县压电陶瓷生产加工项目、新增6个甲胺纯品储罐及其装车设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甸县压电陶瓷生产加工项目、新增6个甲胺纯品储罐及其装车设施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3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罗甸县压电陶瓷生产加工项目

罗甸县边阳镇边栗大道工业园区内

罗甸晨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帆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罗甸工业园边阳产业园(加工 制造与创业集聚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亩,地理坐标东经 116度39分38.743秒,北纬25度37分28.787秒,属于其他电子元件 制造项目(打火机用压电陶瓷)。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 一期规 划用地面积20亩地,建设厂房6300m², 日产量1000万对压电陶瓷; 二期规划用地面积10亩,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待定。本次评价仅

包含一期建设内容,二期项目届时将另行环评。

( 一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车间建设原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设备运

—5—

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地面洒水等措施,有效 抑制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且项目运输过程在白天进行, 运输时间短;项目施工时应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 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施工场地粉 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   521700-2022)表 1

中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施工期仅涉及厂房车间改 造、设备安装、调试,因此,不涉及施工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

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尽量使用拼装工艺,尽量杜绝在施工现场使用切割 机等高噪声设备;装卸、搬运材料、模板等严禁抛掷;合理安排 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避开休息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做 到文明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523-2011)   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装修固废部分 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

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造粒废气经喷雾造粒塔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 过15m 排气筒(DA001)  排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达到《陶

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  表5中标准要求。

(2)项目原料在预烧、烧结等工序会产生的废气,采用袋 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 排 气筒 (DA002)  排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达到《陶瓷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  表5中标准要求,非甲烷 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

(3)被银工序完成后瓷片进入烘干炉烘干,烘干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排气筒 (DA003)  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封闭性,厂界颗粒物达到《陶瓷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  表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 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沿已建成的雨水渠自流排 放至周边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边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纯水制备废水均回用于水洗工序;平磨废水、水洗废

水经沉淀池(20m³)  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水洗过程,不外排。

(3)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废水沉淀池、原料暂存区域采 取重点防渗措施, 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其他区域均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

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球磨机、造粒机、成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并合理布局,通过设置基础减 振、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声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一般原材料包装固废、不合格产品、废反渗透膜收集后交由综合回收公司处理。

(2)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23)  等要求建设,做好防渗措施,防渗层为 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混凝土保护层+环氧防腐涂料,渗透 系数K≤10-10cm/s。沾染铅及化学品的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的颗粒 物、废机油、沉淀池沉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原辅材料及成品泄漏等。严 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实际修编《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定期 巡查污染防治设施装置运行情况,及时维护设备,日常加强环境 安全管理,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降低环境污染

风险。

2

新增6个甲胺纯品储罐及其装车设施

福泉 市马场坪街道

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场 坪组团,地理坐标:107度30分30秒,26度37分55 秒,属 于危险化学品仓储,利用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留空地进 行建设,为储存贵州天福 DMF 项目产品,该项目设置 DMF 罐 区及甲胺罐区。DMF 罐区设置1个DMF 储罐;甲胺罐区设置2 个一甲胺水溶液(浓度40%)储罐、1个二甲胺水溶液(浓度4 0%)储罐、2个三甲胺水溶液(浓度30%)储罐,本项目依托贵州天福供电、供排水、消防、供气等公辅系统。

( 一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装修废气、焊接废 气,采取洒水、围挡等方式减少粉尘排放;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和维 护,使用优质燃料,减少机械尾气的排放;装修废气、焊接烟尘产 生量少,且项目所在地较开阔,对环境影响小。施工场地扬尘执行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2022) 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现场设置相应的简易导排水沟和沉淀池,收集的施工 废水经沉淀处理,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本项目施工人员直接利用一期生活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冲渣池补充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是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噪声。施工期选用低 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降低设备 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和整平,基本无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中 的混凝土渣、砂石等可回收利用或用于场地就地回填,废钢筋、废 板材等可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

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罐区储罐安全阀排气收集排往贵州天福火炬系 统燃烧排放(火炬高80m),     属于间断排放,产生量少,对环境 影响小。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

(2)装车、输送等在加压状态下充入槽车,装车完毕后, 关闭罐(槽)车及储罐出口阀门,采用氮气吹扫鹤管内物料将其 返回入储罐,减少无组织排放。场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三甲胺、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表1。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在建的 DMF  项目 初期雨水池(2000m³)  中,项目地坪冲洗水通过新建一套生产废 水收集管网收集后与初期雨水排入贵州天福已建的一套120m³/h 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一 级 标 准 及 《 工 业 循 环 冷 却 水 处 理 设 计 规 范 》               (GB50050-2017)  再生水质指标后, 回用于贵州循环水站作为补充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降噪减振、厂房隔音衰减、进入 厂区的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及禁鸣喇叭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表 1 中 的 3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设备维修、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收集 后分类暂存于企业已建危废暂存间(450m²),  定期交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23)  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

层采用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储罐管道连接阀门泄漏导致一甲胺、 二甲胺及三甲胺泄漏,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5〕 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

报批稿

罗甸县压电陶瓷生产加工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GbaoHpRSShtmU9Lemc5Jw?pwd=1234

提取码:1234

新增6个甲胺纯品储罐及其装车设施(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GbaoHpRSShtmU9Lemc5Jw?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罗甸县压电陶瓷生产加工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GbaoHpRSShtmU9Lemc5Jw?pwd=1234

提取码:1234

新增6个甲胺纯品储罐及其装车设施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GbaoHpRSShtmU9Lemc5Jw?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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