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罗甸县罗暮社区牛角坡饰面用灰岩开采项目、纸箱、精品礼盒、包装及印刷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省罗甸县罗暮社区牛角坡饰面用灰岩开采项目、纸箱、精品礼盒、包装及印刷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3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省罗甸县罗暮社区牛角坡饰面用灰岩开采项目、 |
罗甸县红水河镇冗袍村、平亭村 |
贵州昱峰石材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帆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罗甸县红水河镇冗袍村、平亭村,厂区中 心坐标:东经106°30′8.92327”,25°10′14.53590”,属于 非金属矿采选业。项目占地面积0.2117km², 总投资3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52.3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
(一)施工期
—6—
施工过程喷雾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覆盖和围挡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低速行驶。施工场地扬尘排放 标准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2022)。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³) 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期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砂池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 施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 设备,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弃土石方堆存在临时堆场,石方后期用于回填采空区 土方后期用作土地复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垃圾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 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对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表土临时堆放场妥善堆存,堆土场下侧设置砌筑挡墙,闭矿后用于土地复垦。临时堆场四周,工业场地区沿建构筑外围分别设置排水沟,采场内地势最低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减少水土流失。排土场 达到排弃标高后及时开展对平台及边坡的生态恢复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凿岩钻孔扬尘采用湿式作业。穿绳锯切割粉尘采取移动式喷雾装置喷水作业。矿石料场、表土临时堆放场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定期洒水降尘。无组织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抛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作防尘洒水。如厕采用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沉淀(30m³) 处理后,用于露天采场洒水防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隔油沉砂池(2m³)沉淀处理后循 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隔声罩、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及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废石料收集后送给附近砂石厂制砂,不外排。沉淀池底泥部分外 售至砖厂用作制砖原料,剩余部分用于矿区回填;矿山土岩剥离 物临时堆放于矿山采空区内排土场,表土用于复垦;废机油暂存 在危废暂存间(5m³), 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设置。 (三)闭矿期 闭矿后按相关规定做好矿区、表土临时堆场、工业场地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重建常用物种进行种植,对于坡度较大、裸露面较大的采场边坡,要根据裸露面的特点选择覆网后喷播草种或种植爬藤植物等方式恢复绿化。服务期满后应暂时保留矿区排水 沟及沉淀池以减轻水土流失影响。 |
2 |
纸箱、精品礼盒、包装及印刷项目 |
长顺县(区)广顺镇(街道) |
贵州省生产资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长顺分公司 |
贵州乾辰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长顺工业园区(广顺片区)洞口村 牛鞍营组轻工产业园二期,地理坐标:106度24分36.328秒,2 6度14分35.270秒,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及金属包装容器, 项目租用园区3号厂房3楼、4号厂房2、3楼,厂房面积约为1 3207.64m² , 主要建设高档礼盒、马口铁罐、卡纸彩盒、瓦楞纸 箱、印刷面纸、手提袋及彩箱生产线各一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 高档礼盒1200万套,卡纸彩盒550万只,瓦楞纸箱1200万只、 印刷面纸3800万只、手提袋1100万只、彩箱550万只及马口铁 罐2300万只。 |
( 一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厂房装修和设备的安装,主要为装修废 气及汽车尾气,使用环保涂料,减少装卸废气的产生,并加强管理, 室内加强通风,平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2022) 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 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流入广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装修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运到当 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印刷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需在印刷设施上方安装集 气罩(共2台),废气通过管道引至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进行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 (DA001) 进行排放,非甲烷总烃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二 级标准。 (2)加强生产厂房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标准限值,对其周 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切纸及中纤板开槽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由切 纸机及开槽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其余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内 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加强生产区清扫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 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周边设雨水排水边沟,收集屋面及路 面的雨水,通过排水沟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20m³) 处理达到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流入广顺 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降噪减振、厂房隔音衰减、进入 厂区的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及禁鸣喇叭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表 1 中 的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油墨桶、印刷机清洗废水、UV 光解废灯管、废活 性炭、废机油为危险废物,设置一个10m²的危废暂存间,危险 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 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 (2)废弃包装、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物资回收公司。 (3)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报批稿 |
贵州省罗甸县罗暮社区牛角坡饰面用灰岩开采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gsWdqI0P277hkETLmVJ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纸箱、精品礼盒、包装及印刷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gsWdqI0P277hkETLmVJ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州省罗甸县罗暮社区牛角坡饰面用灰岩开采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gsWdqI0P277hkETLmVJ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纸箱、精品礼盒、包装及印刷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gsWdqI0P277hkETLmVJ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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