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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都县九阡二期风电场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都县九阡二期风电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都县九阡二期风电场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3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都县九阡二期风电场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九阡镇、中和镇

中电(三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三都县九阡镇、中和镇境内,属于陆上风 力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44.7hm²,  项目总投资6741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9.23万元,占总投资的1.63%。项目原 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 的风力发电机组,现优化设计安 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  风力发电机组以及2台备选机位, 装机规模仍为100MW 。

( 一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7—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禁止捕食野生保 护动物,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 境的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 减少废弃渣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 挖,有效减小区域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

复专项工程建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 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 以防尘网。砂石、水泥等易起尘材料应密闭存储或堆放采用防尘 布苦盖。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 低速行驶,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

输。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 淀后回用施工场地回用或抑尘,不外排。生活营地人员生活污水 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及施工场地洒

水降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

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

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建设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优先用于场区低洼处回填、填筑 道路,不能利用的就近运至项目所设置的9个弃渣场堆存;在施 工期间对剥离的表层植被及表土资源,就近堆存在表层植被及表 土堆存区域,后期用于植被恢复;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 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

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要远离基本农田,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 意扩大。占用基本农田的临时道路工程及直埋集电线路穿越段  建设前需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 然资规〔2021〕2号)要求,取得临时用地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工建 设,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超线扰动、多占永久基本

农田。

7.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穿越生态红线的部分直埋集电线路严格按照依托的森林防 火通道施工时序进行施工,在道路进行施工开挖后,安排集电线

路直埋施工,禁止对生态红线段进行二次开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架空线路塔基、施工临时用地,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 设置围挡,严禁施工活动进入施工区外的生态红线范围,施工结

束后采取植被恢复等。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在风机基座周围进 行绿化覆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 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动物的惊扰影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保 护风电场周边林地、灌丛、草丛等植被,将风机定期检修放在鸟 类迁徙季节,风机叶片应当用橙红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利于鸟 类在飞行中及时规避,风力发电机机件使用非反光涂料,减少反 射阳光对鸟类的影响;开展员工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保

护候鸟意识,禁止捕猎候鸟、捡取鸟蛋、破坏候鸟栖息地等行为。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九阡一期风电场升压站管理,无新增管理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每台箱式变压器周边各建设1个事故油池(2m³, 共16个),防渗层采用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环氧漆,渗透系数<10-l⁰cm/s,     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

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 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

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

保养。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储能站电池系统产生的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统一回收   处置。废润滑油、废电容器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 九阡一期风电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 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变压器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

险。

报批稿

三都县九阡二期风电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pO1DTLuiXHGON8PIztNBg?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三都县九阡二期风电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pO1DTLuiXHGON8PIztNBg?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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