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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项目、贵州省独山县粮油储备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长顺县但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项目、贵州省独山县粮油储备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长顺县但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项目、贵州省独山县粮油储备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长顺县但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项目

瓮安县天文镇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人文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会安县天文镇,项目永久占地面积

551.34m2、临时占地面积约7158m’,输水管道长度约4.5km,管

道起点坐标为107度23分54.416秒、27度13分19.563秒,终点坐标

为107度25分20.262秒、27度14分11.585秒,属于引水工程项目

项目总投资6141.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主要建设取水

泵站、变配电房、取水设备、输水管道及其辅助设备等设施。项

目分为两期工程,一期取水规模1400m/、二期取水规模

2000m3/h。本项目不包含净水站及净化后的供水设备设施建设工

程。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如下: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被被绿化,对临时施工占地及时复垦,恢复原有地貌和上壤结构:加强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贵州省省级野生保护动物(蛇类、蛙类),做好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

动物的干扰影响,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宣传,禁止捕捞活动,保护河道环境及水生生物生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砂石、水泥等易起尘材料应密闭存储或堆放采用防尘布苦盖。运输通道及时清扫、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选择优质环保的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水污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处理。取水口施工扰动的废水采用防渗水桶收集,通过取水泵站修建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取水泵站工程施工用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同,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区设置临时屏障设施。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挖方、填方基本平衡,废弃土方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送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堆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生态:取水泵站靠近边坡的一侧,设置挡土墙,以避免雨水冲刷导致土壤流失;加强取水系站周边的植被绿化。取水泵站及其变配电房的设计,应满足新的防洪标准及其与河道送让线的要求。水生生态:取水口处采取拦鱼措施,设置废水禁排及排污口禁建区域,保护取水口水质,定期开展水质检测。进行取水口流量监测,及时掌握取水断面流量,保障河道生态流量下泄需求取水口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及警示牌,专人专职管理,定期开展取水设施功能巡检。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取水泵站及输水管线低点回排的河流原水,含沙量较高时采取沉淀处理后再将其排入河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取水泵站运行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维护保养、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泵站厂界的植被绿化。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取水泵站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机油,依托公用工程项目的危废暂存问暂存后统一处置.

2

贵州省独山县粮油储备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独山县-麻万镇新平村南侧

贵州聚惠丰粮油有限公司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独山县麻万镇新平村南侧,地理坐标:

107°34' 59.688”,25°53 59.374”,属于谷物磨制、粮油仓

储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 39704.31m2,项目总投资 1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8 万元,占总投资的 0.8%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及时清扫施工场地,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尽量减轻装修原材料挥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 1标准限值.

  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施工营地设置一个临时化类池(15m),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途经敏感点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装修垃圾妥善收集,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

(二)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大米加工粉尘

项目成套大米加工设备配套除尘设备,各设备和卸料扬尘口均设计有吸尘口,整个加工过程物料均实行密闭输送加工,产尘工位产生的粉尘经风网系统密闭收集后引入“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确保车间人员安全健康。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粮食装卸和输送粉尘

本项目粮仓采用全封闭式建设,出入口采用塑料门帘阻隔操作区域设置 1台移动式脉冲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同时,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确

保车间人员安全健康。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粮食熏蒸废气

项目熏蒸频率为 1年1次,熏烟熏蒸气源采用气体 PH;发生器,在熏蒸过程中,全为循环密封进行,在熏蒸结束后或需要开仓时,先开下风方向的门窗,后开上风方向的门窗,打开通风机和轴流风机,通过加强空气循环,降低 PH3 气体浓度。在熏蒸期间应标出该区域的危险标志,所有进行充气操作的熏蒸人员必须

穿戴防护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 (8m3/d,工艺:“调节池+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过滤+消毒”)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要求后,排入 50m的储水池,回用于厂区绿化和自用。后期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后,项目废水可按要求接入污水收集管网,进入麻万镇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利用厂房和门窗隔声,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减震、消声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加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途径敏感点时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谷物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大米加工副产品(包括谷壳糠、米糠、黄米和碎米)、变质粮食以及除尘器收尘灰收集暂存后,外售饲料加工厂综合利用。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带有化学试剂的粮食残渣、熏蒸剂渣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油泵房和储油罐区,储油罐建议采用双层罐体并设置围堰,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植物油、熏蒸剂、二氧化氯泄漏事故、废气事故排放、火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

长顺县但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长顺县-广顺镇经济开发区

贵州但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仲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顺县广顺镇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 106 度 24

分21.294秒,26度13 分 32.454秒,属于屠宰及肉类加工,为

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29336m2,项目总投资30000 万元,其

中环保投资140.7 万元,占总投资的 047%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场地整平挖掘扬尘、建筑主体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装修过程有机废气、物料运输、材料堆放等产生的扬尘。采取选用环保涂料,加大工地洒水压尘的力度应用围帘或屏挡封闭,合理选择砂石、石灰等堆料场位置等措施减少废气和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运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开挖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废弃土石方收集后运输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法弃土场堆存。废油漆桶、废涂料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 运营期

1.大气污防治措施

(1)卤制废气经4套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臭气浓度达到《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44-19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8483-2001)表2的大型规模标准,由4根15m高排气简 (DA001-DA004)排放

(2)油炸废气经4套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18483-2001)表2的大型规模标准,由4根15m高排气简(DA005-DA008排放

(3)本项目设置2合生物质蒸汽锅炉(3t/h),锅炉废气经布

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共同由15m高的排气筒 (DA009)排放。

(4)屠宰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车间内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二级标准、NH;和H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指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锅炉排污水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调节池+溶气气浮+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 )处理,废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1中B

级限值(污染物取严值),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顺镇污水处理/处理。

3.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设置隔振、减振,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措施

(1) 家禽粪便与家禽胃容物收集后置于集粪池,外送有机肥加工厂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污泥脱水机处理后运至有处置能力的机构处置;可食用内脏、嗦囔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委相应公司进行专业处理,禽肉边角料、禽血、油脂、羽毛集中

收集,外售;病死禽类及不合格禽肉由运输车辆当日运回禽类提供厂家进行无害化理,不在厂区暂存;生物质锅炉炉渣收集后统一外售相关单位作为建筑材料使用

(2)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 (6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环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水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4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惠水县-濛江街道经济开发区长田村

贵州顺森鑫工贸有限公司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漂江街道经济

开发区长田村,地理坐标: 106度 41 分43.16秒,26度16分4

3.17秒。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本项目位于《年产 1

500 吨望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南角约 30m 处,新租地块自

建厂房,为相对独立的厂区,不依托原项目工程,占地面积 220

0mm2,该项目于 2020年5月开始建设,2020年8 月建设完成并

开始生产,目前已完成3条塑料颗粒生产线的全部建设,年产塑

料颗粒 5000 吨。本项目属未批先建,2022年3月23日黔南州

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字(惠)[2022]

3号),于2022年3月23日交纳罚款

(一)施工期

项目已于2020年8月建设完成并开始生产,本次施工期主要是针对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时产生的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危废暂存间建设和环保设施备安装,主要为施工粉尘及设备安装粉尘,通过加强管理,室内加强通风,湿法钻孔。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一2022)表1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流入惠水县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在宣内进行且施工时问较短,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指施

装修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运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设备包装材料收集后运至当地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聚丙烯颗粒生产线 3条(1号车间黑色塑料

颗粒生产线、白色塑料颗粒生产线,2 号车间透明塑料生产线),熔融挤出过程产生废气,在每条生产线的热融挤出机 (3台)排气口和挤出口(3个)安装集气罩(共3套),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同一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15m 排气筒 (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加强生产厂房通风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奥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排放限值要求。

(3)食堂油烟通过在食堂排烟管道上安装一台静电式油烟

净化器,将油烟废气治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高于楼顶 1.5m)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度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格栅+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沉淀一体机”,处理规模 1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 1m3 处理)经化龚池 (2m3)处理达到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流入惠水县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降噪减振、厂房隔音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翕呸缔毖誊翠温渴渣锣够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 2类标准

4.固体度物处置措施

(1)废活性炭、废机油为危险废物,设置一个 5m2 的危废暂存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购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

(2)污泥自然干化后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报批稿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贵州省独山县粮油储备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长顺县但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贵州省独山县粮油储备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长顺县但家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Jgi72lxTkCC3nqNkoXXBA?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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