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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欣态原木业木地板基材、板芯、地脚线条板建设项目、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110kV荔茂线44号-51号迁改工程)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欣态原木业木地板基材、板芯、地脚线条板建设项目、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110kV荔茂线44号-51号迁改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欣态原木业木地板基材、板芯、地脚线条板建设项目、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110kV荔茂线44号-51号迁改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欣态原木业木地板基材、板芯、地脚线条板建设项目

三都水族自治县-中和镇塘州工业园区

贵州欣态原木业有限公司

贵州清山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中和镇塘州工

业园区,地理坐标:107 度 52 分 0.285 秒25 度48 分50.245 秒

属于木地板制造,本项目租用园区 2 栋标准化厂房(编号: 3#

和4#,总租地面积为 76112),建设年产5万方木地板基材

板芯、地脚线线条板等。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对现有钢架库房进行改遣装修与设备安装.主要为装修废气及汽车尾气,使用环保涂料,减少装卸废气的产生,并加强管理,室内加强通风,平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回用于施工场地酒水抑尘、施工车辆清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类池截留沉淀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进行临时的隔声、消声和减振,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的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选用 6t/h 活动炉排式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35m 排气简 (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

(2)圆木、切割、磨平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处理

后排放,其余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内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加强生产区清扫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及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周边设雨水排水边沟,收集屋面及路面的雨水,通过排水沟将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降噪减振、厂房隔音衰减、进入厂区的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及禁鸣喇叭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设置一个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等要求建设,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不合格品和废边角料收集后作为生物质锅炉燃料;布袋除尘器除尘产生的颗粒物外售至生物质颗粒生产厂家资源化利用;锅炉烟气除尘残渣与锅炉灰渣可用作周边农田的农家肥。

2

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110kV荔茂线44号-51号迁改工程

黔南州荔波县水尧乡

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荔波县水尧乡,地理坐标起点:

107°57'47.800",25°251.505”,终点1075814.238”,25°24 4.125"属于输变电工程,线路迁改工程从原 110kV 荔茂线45 号杆直线塔前侧 124 米处,新建单回路耐张塔绝缘子挂点,改接至 110kV

荔茂线 50号直线水泥杆后侧 96 米新建的单回路耐张塔绝缘子挂点,迁改路径全长 1.8km,其中: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为 1.1km利用原线重新紧放线 0.7km。调整弧垂段建设后导线高度交调整前增高 1~2m,本次新建段导线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导线设计对地高度为 12m 以上,本工程新迁改线路新建杆塔 6基,拆除原 110kV 荔茂线45 号-50 号段原两开断接点之间导线线路路径长度 0.9km,拆除原线路直线门杆1基(48 号)、耐张铁塔 3基(46号、47号、49号)。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避让原生盛林植被,塔基开挖弃

土等应堆放在占地区域之内,避免新增占地,避免开挖造成局部区域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长势良好的植物,要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

(2)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划定施工

活动范围,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优化施工临时道路选线,施工道路充分利用地方道路或乡村机耕道,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

(3) 塔基永久施工结束后应对未硬化区域及时进行覆土恢复,将场地平整,尽量使塔基基础与周边生态环境与景观相协调对于临时占地区植被需要进行恢复,临时工程施工前应将表层耕作土剥离集中堆放,用剥离的表层耕作土覆盖后复耕。对于临时占用耕地,为维持工程区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施工结束后进行复耕。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塔基施工开挖的土方采用遮盖等防扬尘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遮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场地定

期洒水,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也应该经常洒水和清扫,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严禁在河流水体及其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距离居民区较近的输电线路施工,施工场地周围应先设置围挡,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并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的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本项目拆除的导地线、拉线、绝缘子、金具、铁塔等

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置,无利用价值部分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不随意丢弃(2) 架空线路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基槽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不另设弃渣点。

(3)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

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树木进行修

剪,禁止非法砍伐林木,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

意识教育,爱护保护区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线路建成后,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加强线路巡检工作,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设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标志及警示牌,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维期间不产生废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架空线路架设高度达到规范高度,基本不影响外环境。但还应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影响,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架空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报批稿

贵州欣态原木业木地板基材、板芯、地脚线条板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E1aKBfTh5ZOG-gj5yLLGQ?pwd=1234

提取码:1234

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110kV荔茂线44号-51号迁改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E1aKBfTh5ZOG-gj5yLLGQ?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州欣态原木业木地板基材、板芯、地脚线条板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E1aKBfTh5ZOG-gj5yLLGQ?pwd=1234

提取码:1234

贵州省荔波至河池(黔桂界)高速公路项目110kV荔茂线44号-51号迁改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E1aKBfTh5ZOG-gj5yLLG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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