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泉市陆坪镇蟒城高岭土矿矿山开发项目、福泉市鸿达净选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泉市陆坪镇蟒城高岭土矿矿山开发项目、福泉市鸿达净选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泉市陆坪镇蟒城高岭土矿矿山开发项目 |
福泉市-陆坪镇凤凰村 |
贵州兴泉恒瑞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智天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福泉市陆坪镇凤凰村,地理坐标:107°40′ 23.693″,26°46′45.112″,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为新建项 目,用地面积 124740.03m2,项目总投资 600 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 88.8 万元,占总投资的 14.8%。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 、围内,施工结束后立即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剥离表土运至 、临时排土场进行临时保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施工期应加强管 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结合本项目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 做好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湿法作业,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处理,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压实,采用洒水的方法清扫现场、工地道路。开挖出的土 石方应堆放于临时排土场,作压实处理,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水 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尽量密闭存储,或采取防 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暂存时 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定期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车辆在驶出施工区前清洗轮胎。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维修维护,暂不使 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 较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保护目标的地方。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 减少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 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交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矿山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采场下一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采 场运输道路两侧,栽种绿化树木,在边坡和路基植树种草。临时 堆矿场、排土场以林、灌、草结合原则进行绿化。提高职工的保 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掘扬尘 首采区、二采区各设置 1 套喷淋系统洒水降尘,矿山剥离物 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堆存。 (2)装卸起尘 物料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并设置喷淋洒水装置, 洒水降尘。 (3)道路扬尘 临时堆矿场、排土场出入口区设置过水浅池和轮胎清洗装 置,矿山道路路面硬化,及时清扫,并控制车速。运输辆采用棚 布覆盖,配备一辆专用洒水车,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 (4)临时堆矿场粉尘 项目采用封闭式棚架堆矿场,并在封闭堆矿场上方设置 1 套 喷淋洒水装置,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5)临时堆土场粉尘 临时排土场设置不低于 3.5m 高的围挡,并在东面及北面临 近公路一侧围挡上方安装防风抑尘网,设置 3 台雾炮机对堆土场 定期喷雾降尘。 (6)开采机械柴油机废气和机动车尾气 加强装载机、挖掘机等设备与运输车辆维护、保养,做好厂 区绿化,使用合格质量的燃油。 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初期雨水及场地淋滤水 临时堆矿场、临时排土场周围、采场内及运输公路内侧设置 截排水沟,分别在采场南侧、临时堆矿场西南侧、临时排土场东 侧及首采区运输道路内侧各设置 1 座三级絮凝沉淀池,初期雨水 及场地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为矿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2)车轮冲洗废水 车轮清洗方式为循环用水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全 部回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熟化后,作为农肥施用于项目周边农 田。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 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 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 滑,降低运行噪声。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 笛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加强矿区周围绿化。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2 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分区堆放于临时排土场内,用于后期矿区土地复垦绿化。废土石用于回填采空区、场地平整及道 路修补等。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 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水事故排放、排土场垮 塌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 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三)闭矿期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以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 境的扰动与破坏程度,以恢复受损区域、重建生态系统、因地制 宜等原则,拆除地面设备、建构筑物,采空区等进行回填,对项 目区进行全面的复垦、绿化。 |
2 |
福泉市鸿达净选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项目 |
福泉市牛场镇翁巴村 |
贵州省福泉鸿达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洪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福泉市牛场镇翁巴村鸿达煤矿场地 内,地理坐标:107度32分26.16 秒,26度49分38.32秒,属 于煤炭洗选项目,本项目租用鸿达煤矿现有空置办公楼及现有研 石中转场地建设洗选生产区及堆煤场 (密闭彩钢车间架结构) 租用面积约 4500m2,设置洗煤及配套设施,设置原煤跳汰选 浮选、浓缩压滤线 1条,配套洗煤废水浓缩槽及循环水池各 1座, 年洗煤量约为 60 万吨。本项目不设置永久性研石堆场,不新增 占地,选出的煤研石转至煤研石中转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 用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弃土、弃石及时清运,严禁长时问露天堆放;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设备安装基础施工等建设活动开挖时做到文明施工,缩短弃土石在施工区的堆放时间,砂石材料及土石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一2022) 表1 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鸿达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现场抑尘用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问施工,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禁鸣笛,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彩钢棚搭建钢管、彩钢瓦切割等设置专门的切割间,严禁露天切割,切割问尽可能布置于远离本项目北侧的办公楼,施工区西北侧及东北侧采用彩钢进行围挡,降低对办公楼及职工住宿楼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固废主要为废钢材、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等,废金属边角料、水泥袋收集后外售废品站;弃土运至煤矿周边凹陷区域用于地面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煤、原煤受料斗转载受料、原煤及煤成品堆放、煤成品装载均位于密闭彩钢车问内,车间内设雾炮机喷雾抑尘,同时,原煤受料斗转载受料采取降低落料高度,煤成品装载采取降低铲斗与车箱间的落料高度。 (2) 原煤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酒水并设置限速标志,适当 控制车速。场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染污排放标准》(GB20246-2006)表 5 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进入鸿达煤矿现有初 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后进入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2)洗煤跳汰机提升出来的中煤、研石等渗滤出来的少量渗滤水及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地面污水收集池,泵入高效深锥浓缩槽浓缩后回用于洗煤工序不外排。 (3)洗煤脱水筛 (精煤脱水筛及高频动筛)筛下水进入筛下水池,筛下水经浮选后煤泥水首先进入尾矿水池暂存,再进入高效深锥浓缩槽浓缩后,清水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洗煤及地面冲洗,浓缩煤泥水进入高效深锥浓缩槽下方的泥浆泡泵入煤泥压滤机压滤,压滤清水进入循环水池回用。 (4)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鸿达煤矿负责调配人员至 洗煤厂,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依托鸿达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进入厂区的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及禁鸣喇叭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度物处置指施 (1)依托鸿达煤矿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8m2),严格按照《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筛下水池沉渣清掏压滤脱水后与成品煤泥外售,初期雨水沉淀及运煤产品轮胎清洗废水沉淀池内煤泥清拘压滤工作由鸿达煤矿负责。 (3)本项目产生的煤研石暂存于研石堆放区,煤研石外售周边砖厂作为原料使用,浓缩煤泥混入精煤外售。 (4)生活垃圾在鸿达煤矿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报批稿 |
福泉市陆坪镇蟒城高岭土矿矿山开发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3I3YYEUvHRZkYsPbaazJ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福泉市鸿达净选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3I3YYEUvHRZkYsPbaazJ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福泉市陆坪镇蟒城高岭土矿矿山开发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3I3YYEUvHRZkYsPbaazJ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福泉市鸿达净选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3I3YYEUvHRZkYsPbaazJ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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