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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450吨黄磷储运、过滤及自动化装车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450吨黄磷储运、过滤及自动化装车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拟对2450吨黄磷储运、过滤及自动化装车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450吨黄磷储运、过滤及自动化装车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瓮安县

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

贵州中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黄磷车间产品包装工段内,用地面积1930m2,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26分38.027秒,北纬27度4分2.621秒,属于改建项目。本项目在厂区现有黄磷储罐区内新建4台黄磷储罐及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对黄磷自动化装车、黄磷过滤、电炉烟气、磷泥无害化烟气处理进行改造,总储量2450吨。项目总投资1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万元,占总投资的12.56%。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焊接废气及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施工期应当对使用的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通过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在设施改造过程应加强施工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增加车间通风,减小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过后确保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表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为厂区现有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输车辆进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严格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储罐区烟气/水汽

项目营运期仅为黄磷储存,在黄磷储罐区容器及槽器上方新建烟气、水汽收集管线,无组织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烟气处理设施处理(湿法脱硫装置+湿式电除雾),五氧化二磷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电炉烟气改造

电炉烟气与水淬渣汽分类收集处理,渣汽收集后经两级换热塔进行碱洗后再经湿式电除雾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烟气经风机收集,集中输送至烟气处理设施处理(湿法脱硫装置+湿式电除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砷及其化合物、五氧化二磷《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3)磷泥无害化烟气改造

蒸磷回转窑加热烟气与蒸磷尾气燃烧烟气通过烟气管道输送至烟气处理设施处理(湿法脱硫装置+湿式电除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砷及其化合物、五氧化二磷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增设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黄磷生产系统;工艺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调节池预沉+加药絮凝+叠螺脱水机+斜管沉淀池,规模300m3/h)处理后回用于黄磷生产系统,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溢流水收集槽磷泥用泵输送至现有磷泥无害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外售磷化工厂,不外排。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其中黄磷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带来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黄磷泄露等造成次生环境影响,根据《报告表》,在项目储罐区设置集水池,罐区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同时在黄磷储存区设置区域监控及烟雾传感报警系统;厂区已建有事故应急池1000m3,位于本项目南侧环保站旁,本次在项目储罐区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容积392m3。同时业主应加强对本项目设施的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实际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报批稿

2450吨黄磷储运、过滤及自动化装车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7eJ9HSim2GEA2j87CmD6g?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2450吨黄磷储运、过滤及自动化装车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7eJ9HSim2GEA2j87CmD6g?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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