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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塘县新塘农业光伏电站(变更)、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年产3万吨石塑中空板包装箱建设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塘县新塘农业光伏电站(变更)、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年产3万吨石塑中空板包装箱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平塘县新塘农业光伏电站(变更)、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年产3万吨石塑中空板包装箱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塘县新塘农业光伏电站(变更)

平塘县-大塘镇

平塘县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科正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平塘县大塘镇新营村、党振村、金桥村,通州镇

通星村、乐阳村,属于地面集中光伏电站项目,于 2022 年 8月

25日取得环评批复 (黔南环审 [2022]217 号),为重大变动项

目,变更 35kV 线路已开工建设,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已出具不子

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平)不罚字[2024] 1号>。用地面积

2473 亩,项目总投资 4946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4 万元,占

总投资的 0.31%。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已建设区域

后期建设需加强工程区域生态恢复管理,对场内道路及边坡区域及时进行绿化,不适合种植的区域应加强植草绿化;项目植被恢复措施应按照农光互补方案进行,恢复植被面积,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限时整改完善已建区域的地面排水系统,避免雨水对开挖地冲刷。

(2) 新增地块区域

施工活动严格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禁止在划定范围外施工,优化道路及线路布设,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新建路段避开植被较好路段,减少施工对项目周边动、植物的影响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施工人员猎杀当地野生动物。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直埋电缆线路开挖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堆放在作业沿线附近,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临时堆土点和开挖沟槽边坡,采取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应当立即进行迹地清理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选取当地特征植被进行种植,并及时覆土绿化恢复其生态环境及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石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土石方开挖前,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场地内道路应硬化处理,限制车速,及时保洁、养护,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天堆放,尽量将施工材料堆放在远离附近居民点的位置。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实施密闭运输,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旱地、林地施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和调整好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较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禁止运输施工材料,施工材料集中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少鸣笛、减速行驶。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控产生的上石方用于场区低洼处回填、填筑道路、光伏场区平整,表土临时堆放并覆盖保存,用于后期农光互补种植用土无开挖弃渣产生。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处理,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

类收集后运至乡镇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使用专用收集容器盛装收集,依托通州乐阳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6.林地 (公益林、天然林等 ) 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不得超出项目用地禁止占用红线外未依法办理林业手续的天然林、公益林。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随意砍伐、践踏天然林、公益林植被,禁止在森林植被范围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同时在紧邻天然林公益林及森林植被的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

7.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本项目集电线路采用塔基跨越方式跨越生态保护红线( 未在

生态红线内立塔)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选址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并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地块,禁止外扩施工,在紧邻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架空塔基选址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并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布板施工、塔基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避免造成红线内的地表原始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废机油等严禁非法倾倒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优化施工

设备的布置,将较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生态保护的区域,减轻施工噪声对红线内动物的影响。

8.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

(二)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应减少鸣笛,减轻对周边动物的干扰。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农光互补种植禁止选用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光伏区内设置驱赶器、设置稻草人等措施驱赶鸟类,加强人员巡视,一经发现有鸟类误入该区域,及时进行驱赶,降低光伏板反射太阳光对区域鸟类的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太阳能发电,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依托通州乐阳 220kV升压站管理,不新增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计入通州乐阳 220kV升压站。项目使用清水清洗太阳能电池板,不使用任何清洁剂,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太阳能电池方阵区域的种植作物灌溉,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箱变事故油池(34 个,2m3/个),光伏区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对逆变器和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2 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依托通州乐阳 220kV 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运营检修人员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区(公益林、天然林等 )、生态保护红线任意丢弃生活垃圾、废油、砍伐树木等。

8.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变压器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三) 退役期

退役后废电池组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作无害化处理。报废的废电容、电抗器、废变压器、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退役期项目区根据原有使用性质进行复垦

2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年产3万吨石塑中空板包装箱建设项目

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同城化大道旁

贵州正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兴源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昌明经济

开发区同城化大道旁,地理坐标: 东经 107 度 10 分 5.840 秒

北纬 26度 21分26.114 秒,属于塑料制品业,为新建项目,用

地面积为 85333.3m2,项目总投资 3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6万元,占总投资的 0.35%。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使用合格燃料,物料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加大工地洒水压尘的力度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及车辆燃油燃烧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贵州正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桥架项目化类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昌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保养和维护,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备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挤出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2)印刷、烘于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设施处理,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1616-202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

(3)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3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类池(24mm3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昌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立同田座有壮林州P佳炒小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油墨暂存间,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火灾引起的次生污染物排放等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报批稿

平塘县新塘农业光伏电站(变更)(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x33AcaqPNuBhUa27fHlqA?pwd=1234

提取码:1234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年产3万吨石塑中空板包装箱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x33AcaqPNuBhUa27fHlqA?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平塘县新塘农业光伏电站(变更)评估意见.pdf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x33AcaqPNuBhUa27fHlqA?pwd=1234

提取码:1234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年产3万吨石塑中空板包装箱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x33AcaqPNuBhUa27fHlqA?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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