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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区危化物流停车场项目、烟花模压砣生产车间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区危化物流停车场项目、烟花模压砣生产车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区危化物流停车场项目、烟花模压砣生产车间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区危化物流停车场项目

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工业园区

贵州丰茂物流有限公司

贵州洪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07°

30′57.845″,26°39′54.164″,属于洗车场项目,为新建项

目,用地面积为 21680m2,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 16.1 万元,占总投资的 0.54%。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洒水降尘、湿法作业,对洒落的砂土和 建筑材料,及时进行地面清理。易起尘材料堆存采取覆盖措施, 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装修阶段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对装修场地采取常通风换气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洒水降尘,不 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洗手废水和如厕废水依托园区现有公厕收集后,进入福泉市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 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降低设备声级。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场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场妥善堆 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漆、涂料容器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地上停车场,停车场为敞开式布置,汽车尾气易于 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车辆呼吸阀呼吸废气(以硫酸雾、氟化物计)经过无组织扩散后,对周边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洗罐车间,洗罐车间内设置收集池,地坪冲洗废 水、罐内清洗废水主要含酸类,该部分废水进入洗罐车间内的加 盖收集池收集后,加入片碱调节至中性(每批次废水使用 pH 仪 进行监测,要求 pH 仪数值为 7,并做好台账),中和后的废水

经收集罐收集后,定期运至贵州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处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洗罐用水及地坪冲洗用水,其余部分运至贵州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福泉市马场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洗罐车间、废水收集池等,重点防渗区 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噪声采取减速、限速、禁止鸣笛、绿化隔声措施,洗车 机设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设备定期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初期雨 水收集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掏由沉渣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 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

烟花模压砣生产车间项目

惠水县岗度镇宁旺烟花产业爆竹产业园区内

贵州宁旺梦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惠水县岗度镇宁旺烟花产业爆竹产业园区内,用

地面积10880m2,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度55分28.501秒,北纬26度

5分1.789秒,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

主要建设烟花模压陀生产线1条,建成后,年产烟花模压陀1100

万个,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成品库房、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和废气、废水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007.52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0.98%。

(-)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装修废气及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施工期应当对使用的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通过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在设施改造过程应加强施工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增加车间通风,减小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过后确保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202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冲洗、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产生的生活计过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输车辆进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严格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送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配料粉尘

配料粉尘通过在配料工序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DA001)

(2)锅炉烟气

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引风机通过“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 (DA002)

(3)模压烘干废气

模压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恶臭等气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DA003)

(4)废纸粉碎粉尘、不合格品粉碎粉尘、打孔废料粉尘废纸粉碎粉尘、不合格品粉碎粉尘、打孔废料粉尘通过在产小占设置集气置收集,经布贷险小哭外理后颗粒物法到《大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DA004)。

(5)无组织排放

双灰粉储罐进料粉尘通过在每套双灰粉储罐配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储罐上方自带的排气筒呈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通风,强化管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硫化氢和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含油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配料用水,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池(2m3) 收集后回用于配料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 (45m3) 沉淀处理后,作为配料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内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锅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灰暂存一般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给周边有机肥厂作为生产原材料使用;双灰粉储罐、配料、废纸粉碎、不合格品打孔废料粉碎等工序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分类收集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其中危废暂存间、导热油罐区、锅炉房、机修间、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带来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机油、导热油、废气、废水等泄露以及火灾等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报批稿

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区危化物流停车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aQBelm9ssT7YgXigQAoyQ?pwd=1234

提取码:1234

烟花模压砣生产车间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aQBelm9ssT7YgXigQAoyQ?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区危化物流停车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aQBelm9ssT7YgXigQAoyQ?pwd=1234

提取码:1234

烟花模压砣生产车间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aQBelm9ssT7YgXigQAoy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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