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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

平浪镇平坝村七星坡

都匀市匀诚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贵州洪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平浪镇平坝村七星坡,地理坐标:东经 10723'17.84",北纬 25°5958.61"都匀市匀诚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于 2016 年10月25日取得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编号52270120161002)。本次改扩建内容: 将养殖场原育肥圈舍(一二)改造成 230 头母猪配怀舍和产房舍。改造后全厂规模: 最大存栏量 2969头,年出栏育肥猪 4000 头;年产仔猪 12000 头,外售仔猪 7000头,外售育肥 4000 头:母猪 530头(种猪 530头)

后备母猪 165 头、能繁公猪 2头、后备公猪1头

(一)施工期

本项目无土建工程,利用现有猪舍直接安装设备,在现有硬化地面上方设置危废暂存间及病死猪暂存冷库,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防渗层施工过程,会有少量的废弃包装物产生,这部分废物集中清运至平坝村市政垃圾箱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区,施工现场不设置临时生活区,无污废水外排,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二)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在饲料中添加 EM 菌,降低臭气产生量,喷洒使用生物型除臭剂,定期对猪圈舍除臭;加强猪舍通风,通风装置出口设置湿帘水循环系统湿式净化设施,通过喷洒弱酸性等氧化剂的液体进行过滤,有效降低排出空气臭气强度。厂界臭气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 ) 表 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 和 HS 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污水处理的恶臭主要产生于厌氧工段,CSTR 厌氧发

酵罐设为全密闭罐体,本项目 CSTR 厌氧发酵罐沼气经脱水脱硫后经沼气燃烧炉燃烧后燃烧废气用于保持厌氧发酵罐恒温的循环水换热后通过8m 高排气管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表 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沼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主要产物为水和二氧化碳以及极少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污染物排放量很少,沼气燃烧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场区运营后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建立独立的雨水收集管网系统,雨水通过独立的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流入周边雨水沟。废水主要为来自猪舍的养殖废水(含猪尿)、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水产生总量约 7603.58m/a(不含猪类量)9968.75m3/a(含猪粪量)。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生猪养殖类尿收集暂存于圈舍下方粪污收集池内初步厌氧发酵,粪尿定期虹吸至固液分离区固液分离后污水采用 CSTR厌氧发酵,发酵得到的沼液经混凝气浮后暂存于项目区内设置的沼液池、氧化塘进一步氧化后由猪场粪污罐车外运周边农户种植区沼液暂存池用作液态农肥使用,要求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36195)和《畜禽类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25246)。本项目配套 3677 亩种植区主要位于项目东侧种植区,项目沼液产生量约7508.944m3/a(折合 20.6m3/d),场区内沼液暂存池2座(分别为560m3、540m3),氧化塘容积1座(700m3),沼液首先进入沼液暂存池暂存后再进入氧化塘氧化后,采用专用类污槽车外运种植区沼液暂存池 (H2.5m、D6.8m,1个;H3.5m、D10m,

14个,合计容积4064.3m3),项目区内现有沼液暂存池及氧化塘满足 60d 的沼液暂存要求

(2)现有的类污深度处理系统(两级AO+初沉、二沉+混凝

级沉汕上谐责T共作为成色补久久用添庄小理后的座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早作植物标准水质控制限值后由厂区槽车外运用于田间农灌,不外排任何地表水体。粪污深度处理系统前端固液分离设备分离出来的粪渣、沼渣堆肥后供农户作为种植区有机肥原料使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 采取分区防渗,养殖区下方粪污收集池、污水处理区各类地下池体、粪渣堆肥发酵棚、危险废物暂存问、备用柴油发

电机房、粪污处理区、导流渠等污水处理系统构筑物、事故水池作重点防渗。冷库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生活区为简单防渗区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设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点(项目南侧正大门外道路靠山一侧及项目东侧各设监控井1口监测点),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

(3)加强管理和厂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猪场选择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保持设备运转正常;强噪音设备尽可能地设置于室内,进行隔音处理;利用场内建筑屏障阻止噪音传播。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 类粪、沼渣收集运送至类渣堆肥发酵区堆肥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供农户使用。

(2)本项目沼气工程产生的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区暂存。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倾倒至平坝村市政垃圾箱,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病死猪尸体和胎盘暂存于厂区内设置的冷库,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5)废润滑油、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10m2),交由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23)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

报批稿

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fdQYeYiKPxPm5NG8378lQ?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fdQYeYiKPxPm5NG8378lQ?pwd=1234

提取码:123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fdQYeYiKPxPm5NG8378l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平浪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养殖结构调整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fdQYeYiKPxPm5NG8378l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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