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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

瓮安县平定营镇三合村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智信环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瓮安县平定营镇三合村,地理坐标:107°23′12.337″,27°00′30.711″,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拟将原泥磷制酸(泥磷烧酸)工段改建为回转窑连续蒸磷,改建后本项目安装5台泥磷转筒(回转窑)处理泥磷装置,年产处理12000吨泥磷,年产2300吨工业黄磷。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拆除粉尘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在拆除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有序进行等措施。

(2)施工扬尘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涉及少量的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扬尘主要为施工作业和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企业加强施工期管理,文明施工。砂石料、水泥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严禁露天堆放。建筑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起扬尘的物料采用密闭运输。装修过程使用合格的环保材料、加强通风等措施,降低施工期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切割废气

部分建材切割设置在工棚内开展,禁止露天作业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瓮福化学公司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用于厂区使用。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施工期地坪浇筑时会由混凝土内渗透少量的水至表面,通过收集后用于地坪洒水和除尘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机械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本项目在原有生产车间位置改建,不改变原有高程,少量的土石方直接可回填至地表,作为地基,可以做到挖填方平衡,无弃方。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包装物以及金属废屑等,大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少部分不可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黄磷尾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以及五氧化二磷等)、冷凝塔未完全冷凝废气依托《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a层矿尾矿高效利用项目—50万吨/年复配团球矿》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燃烧废气、未完全冷凝废气经密封管道接入团球矿回转干燥工段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水洗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塔+电除雾器”的处理工艺后,通过40m(DA01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氟化物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五氧化二磷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二级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产生的泥磷压滤水以及喷淋塔冷凝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水封保温用水补给蒸发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后(新建),用泵提升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依托)、泥磷槽、受磷槽、粗磷槽等,各防渗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暂未建成,无法对干渣成分实施鉴别,后期项目建成后要求对干渣实施鉴别。若项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泥磷干渣定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与《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a层矿尾矿高效利用项目—50万吨/年复配团球矿》所用原料尾矿浆混合后加入粘黏剂,进入团球矿装置内进一步回收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泥磷干渣一同与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根据《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专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黄磷泄露、黄磷尾气泄漏以及废机油未经收集而泄露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2

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福泉市 马场坪办事处向家桥村

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

贵州正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福泉电厂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 马场坪办事处向家桥村,现有装机容量2×600MW 级超临界燃 煤发电机组火焰锅炉,《贵州国电都匀“上大压小”异地改建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7月9日获环境保护部审批(环 审〔2009〕340号),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完工

(一)施工期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生产、环保设备,无施工期。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器+SCR  脱硝+双室五电场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组合处理工 艺处理后达到《贵州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黔能源电力〔2016〕78号)超低排放要求,汞及其化合物、  烟气黑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表1中限值要求,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满足《生活垃圾焚 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2020修改单标准后,通 过现有24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每个锅炉排气口设置有 在线监测系统,结果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指标 包括颗粒物、SO₂ 、NOx、流量、烟温等。

(2)污泥卸料区域产生的恶臭(NH₃ 、H₂S 、臭气),污泥 采用密封专用车运输进厂,污泥到厂后及时混煤,不在的厂区(污 泥卸料区)暂存或存放,污泥卸料至干煤棚与原煤混合后,经输 煤系统输送至原煤仓(密闭),后引入锅炉焚烧处理。锅炉不运 行期间,禁止污泥进厂,污泥不在厂区贮存。另在干煤棚喷淋系 统中加入生物除臭剂,降低污泥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无 组织NH₃ 、H₂S 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52/864-202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浓度值要 求。

(3)堆放场粉尘、脱硫系统、除灰系统扬尘产生的无组织 粉尘通过场内洒水、冲洗、围挡、防尘网及脱硫、除灰系统自带布袋除尘器净化等措施后排放到外界大气环境,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处理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后,经生活污水回用 水泵输送到复用水池作为循环水补充水和绿化用水。

(2)工业废水各种废水分类收集后,送至全厂工业废水集 中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回用水池进行回用。

(3)脱硫废水利用单独的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通 过加石灰浆对废水进行中和、沉淀、絮凝、澄清、浓缩处理,清 水回收利用,产生的沉降物通过脱水机脱水后外运至储灰仓。

(4)含油废水来源于油罐区和油泵房地面冲洗水,含油废 水排入废水池收集,进入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油、水分离, 油作为燃料,水回收重复利用。

(5)含煤废水主要来源于输煤栈桥及附近冲洗水,为间断 性排水,主要含有煤泥类悬浮物,通过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煤泥回收,排水循环利用。含煤废水经厂区各沉煤池收集预沉后, 再由泵提升进行含煤废水处理站进行过滤处理,正常情况下其处 理出水复用作转运站、栈桥冲洗、叶轮给煤机抑尘用水。

(6)循环冷却水主要用于脱硫工艺水、干灰拌湿、捞渣机 运行补水,剩余部分循环水排入阿里堡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 区为污泥卸料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含油废水 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含煤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 系统设施,防渗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中重点防渗 区标准进行执行,即防渗系数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

K≤1×10-7cm/s; 一般防渗区为除以上外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10-7cm/s。

(2)按原环评设置的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场区运营期地下水 环境质量状况。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及加强运输车辆管 理后,通过合理规划车辆进出厂区道路、时间,人车分流,减 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源均属于常见噪声源,采取 的控制措施是成熟的。经预测,厂区东、厂区南、厂区西、厂区 北监测点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脱硫设备产生的脱硫石膏量将有所增加,脱硫石膏不 在场内贮存,产生后直接运输出售。

(2)灰渣,协同处置污泥的同时添加少量燃料煤保证锅炉 的热平衡,技改完成后灰渣产生量有所增加,灰渣不在场内贮存, 产生后直接出售。

(3)生活垃圾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4)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废催化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 存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相关要求,做好 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

10-10cm/s)。

报批稿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q77Q6nGYUp5QmGBlC_V6Q?pwd=1234

提取码:1234

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q77Q6nGYUp5QmGBlC_V6Q?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磷泥蒸磷工业化装置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q77Q6nGYUp5QmGBlC_V6Q?pwd=1234

提取码:1234

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q77Q6nGYUp5QmGBlC_V6Q?pwd=1234

提取码:123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q77Q6nGYUp5QmGBlC_V6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q77Q6nGYUp5QmGBlC_V6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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