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
  • 长者服务
  • 个人中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龙里县洗马镇桃子冲水泥用粘土矿开采项目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州省龙里县洗马镇桃子冲水泥用粘土矿开采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贵州省龙里县洗马镇桃子冲水泥用粘土矿开采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洗马镇狗场村

龙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贵州恒绿源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龙里县洗马镇,地理坐标东经107°03′48.4289″、北纬26°38′37.7613″。主要开采水泥用粘土矿,不进行选矿,厂区内不设置破碎加工工艺,项目不设尾矿库和选矿厂。矿山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的露天台阶开采,矿体经挖掘机装车,直接采用自卸汽车外运至水泥厂,不设产品堆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开采、临时排土场、防排水设施和矿山道路等,采场内不设置工业场地。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3.1%。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矿区范围涉及龙里县地方级公益林,涉及林地需取得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合法使用林地。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严格控制开挖施工作业面,对于临时占地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在施工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尽量减少人员活动、施工噪声、灯光等对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动物的生活环境有所影响。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加强森林防火意识,严禁山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表层土壤,应及时运至临时排土场。并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遇见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大洒水次数,工地裸地非雨天勤洒水。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定期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污染物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农户自建房内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由农户自行清掏用于施肥,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较强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途经敏感点时应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的表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一个表土堆场,用于存放剥离的表土临时堆存后,后期用于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狗场村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裸露区域,及时进行相应的覆土绿化工作,从而出现上部逐渐复绿、下部再开采的综合景观,达到边生产、边复垦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草地等。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装区域粉尘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采装区采取降低装卸物料的高度,进行洒水抑尘,严禁从高处直接抛撒剥离表土,项目西南侧桃子冲居民点、西侧独田居民点和东北侧顶过路口居民点处采取设置临时围挡,并设置喷淋设施等措施,使采矿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以降低由于采矿作业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大气环境的影响。

(2)表土场、排土场粉尘

表土场、排土场产生粉尘采用篷布遮盖、防尘网围挡、洒水措施、修建干砌石挡墙,以减少排土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3)矿石运输道路(含外部运输)粉尘

严禁超高运输,降低装载高度,保证装料高度不超过车厢边沿,并在装载完毕后洒水增湿料面,最后加盖篷布,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大的扬尘。洒水车对矿区道路进行洒水,使矿区道路的路面保持湿润,确保运输车辆通过时基本不产生可见的扬尘。行驶过程中控制汽车行驶车速,降低车轮产生的交通扬尘。运输车辆要做好车辆外部清洁,及时清洗车辆,在矿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设施,车辆出厂前必须对车轮和底盘进行冲洗,避免车辆带泥上路。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东北侧进场道路旁设置雨水沉淀池(容积200m3)收集沉淀后,用于采区和运输道路等洒水降尘。表土场、临时排土场产生的淋滤水经表土场和临时排土场分别建设1座沉淀池(容积均为34m3),沉淀处理后作为降尘用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池(容积20m3)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农户已建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由农户用作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定期检修,减少机械噪声的影响。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等措施。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采矿过程产生的表土运往表土场暂存,后期作为场地复垦材料。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石运往厂区内的临时排土场,废石前期修建铺设道路及回填进矿公路路段,矿区采取边采边复垦工艺逐步消耗废土。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干化后,堆放在表土场,后期作为复垦材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自行运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理。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废暂存间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