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福泉市老寨子磷矿18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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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58000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福泉市老寨子磷矿18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 |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道坪镇高坪社区 |
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
贵州昊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道坪镇高坪社 区,福泉市老寨子磷矿为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下属的 新建矿山,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是贵州川恒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福泉市老寨子磷矿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获贵 州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2405611 0156867),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80 万吨/年,矿 区面积 1.9886km²,开采深度:由+1176m 至+522m 标高,共有 16 个拐点圈定。本项目新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 保工程及行政生活福利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 90734.65 万元,环保投资 1378.3 万元,占总投 资的 1.52%。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 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施工生活炉灶排烟等,施工期对大气 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采取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场地风力扬 尘,确保施工区域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及《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0 - 要求,对工业场地周围 200m 范围内 54 户村民及学校产生环境 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有地面建设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 生活污水。在各施工场地地势最低处设沉淀池 1 座(容积 50m3), 地面建设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在工业场地内先期建设矿坑水处理站及其回用系统,将井巷工程 施工废水及场地淋溶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总磷满足贵州省其他流域涉磷企业水污染物 总磷特别排放限值 0.5mg/L 要求)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施工 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原高坪中心小学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 水管网,由道坪镇高坪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处 理达标后用作农灌用水不外排。在工业场地内先期建设初期雨水 池、洗车池、事故池、排水管道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场地四周 设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从而减轻施工场地废水 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矿山建设期对水环 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 辆,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单体声级一般均在 80dB(A) 以上,根据《报告书》预测,在距离噪声源 100m 处,各个噪声 源产生的噪声值为 50.0~71.0dB(A),在距离噪声源 200m 范围- 21 - 处,各个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为 42.0~63.0dB(A),施工场地电 锯对声环境的影响最大。施工机械与场界距离小于 200m 时,施 工机具产生噪声在场界处容易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距主要施工机械 60m 区域昼间噪声易超标,距主要施 工机械 200m 区域夜间噪声易超标。本项目采矿工业场地、充填 及辅助工程工业场地 200m 范围内有学校及 54 户村民居住,在 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并采取施工机 械远离学校及村民点,电锯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后,施 工噪声不会对周边学校及 54 户村民产生明显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井巷工程废石及工业场地挖方部分用于工业场地平 整和进场道路修整,多余废石转运至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指定 地点用于井下充填,不外排;施工中废弃的建筑装饰材料不外排; 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后对环境的影 响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漆 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由厂家回收或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对环境影响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矿井施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场地平整和辅助系统修建等工程,会对实施区域的土壤环境造成 破坏和干扰,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平整,原有的表土层受 到破坏,施工过程中由于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在不能及- 22 - 时清理时,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 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需对建设场地进行开挖、填筑和平整,原有的植被 被铲除,从而使绿化面积有所减少,施工结束后,应对建设场地 周边进行大面积绿化、美化,绿地率达到 20%以上,以稳定乔木、 灌木和花草取代现有野生灌木和荒坡,施工期对建设区域植被有 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随着施工的结束和绿化设施的完善,这种影 响也将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报告书》预测,正常工况下: (1)充填楼进料点排气筒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充填楼进料点袋式除尘器排气筒粉尘(PM2.5)的最大地面 质量浓度出现在距排气筒 65m 处,其浓度占标率为 8.40%,未超 标,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充填站水泥仓排气筒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充填站水泥仓粉尘(PM2.5)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出现在距 排气筒 72m 处,其浓度占标率为 4.01%,未超标,对周围环境空 气影响较小。 (3)原矿堆场、无害化磷石膏暂存库和尾砂堆场对环境空 气的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原矿堆场、无害化磷石膏暂存库和尾矿 堆场粉尘(TSP)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分别出现在 52m、74m、- 23 - 74m 处,其浓度占标率为 3.87%、1.60%、1.60%,均未超标,对 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本项目各除尘器排气筒产生的粉尘对评价范围内村民 点环境影响计算预测结果表明,各袋式除尘器排气筒产生的粉尘 PM10、PM2.5下风向最大叠加影响浓度位于距源点 72m 处,PM10、 PM2.5 最大叠加影响浓度分别为 109.35μg/m3、74.36μg/m3,满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对大 气评价范围内村民点等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事故工况下,充填楼进料点袋式除尘器排气筒粉尘(TSP)下 风向最大预测浓度出现在距排气筒 100m 处,最大浓度 1359.95 μ g/m3 , 占 标 率 151.11% , 超 过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二级标准。各水泥筒仓袋式除尘器排气筒粉尘 (TSP)下风向最大预测浓度出现在距排气筒 100m 处,最大浓度 2715.04μg/m3,占标率 301.67%,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工况,根据《报告书》预测,矿山矿坑水处理达标后, 优先复用于坑内凿岩及防尘用水、充填料浆制备用水、充填设备 及管道冲洗用水、车辆轮胎冲洗补充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 以及绿化、浇洒道路防尘用水,剩余部分集中排放,受纳水体为 羊徐河,后汇入冷水河。羊徐河、冷水河属《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执行Ⅲ类标准。在总排污口正- 24 - 常排放情况下,羊徐河 W2断面、冷水河 W3和 W4断面枯水期、 丰水期及P=90%最枯月流量情况下,各预测断面的COD、NH3-N、 石油类、总磷以及氟化物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对当地地表水环境水质影响较 小。 非正常工况下,根据《报告书》预测:矿山污水处理站非正 常运行,污水出现事故排放,矿井正常涌水(最大涌水量)未经 处理及复用,直接排入羊徐河情况下,因羊徐河、冷水河流量较 大,除二期枯水期矿井最大涌水量事故排放时冷水河 W3断面总 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 外,其余各断面各时期的预测指标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但比现状值出现一定幅度 的上升,构成污染影响,须加强风险管理,设置严格的风险防范 措施,杜绝事故排放,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以避免 对当地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工况下:(1)本项目开采矿体赋存于陡山沱组第四段, 上覆灯影组总 283.19m,各矿体开采后的导水裂缝带将进入灯影 组,但均未到达其顶部。由于矿山设计采取边开采、边充填,地 下开采对顶板影响相对较小,预测矿山地下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 响小。 (2)矿山开采后 Q2、Q3、Q4、Q5泉点水量基本无影响。矿- 25 - 山开采对矿区附近出露各井泉水质、水量无影响,不会对矿区及 周围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矿山设计拟选用磷尾矿、无害化磷石膏等废料,作为 井下采空区的充填材料。根据本项目充填体泌水水质类比监测结 果,充填体泌水中污染物浓度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总磷污染物浓度未超过《贵州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贵州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 值的通告》表 2 中(其他流域)总磷排放限值 0.5mg/L 要求,充 填体泌水进入井底水仓后和矿坑水一同进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 后回用于生产,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4)根据类比本项目胶结充填体浸出试验结果,浸出液有 害成分污染物浓度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一级标准,也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总磷未超过《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贵州省涉磷 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表 2 中(其他流域)总 磷排放限值 0.5mg/L 要求,矿山充填体浸出液对地下水环境影响 小。 非正常工况下:在发生泄漏点处,地下水环境中污染物浓度 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与污染物浓度一致,当某一污染物浓度超过 该项地下水质量标准时,从泄漏点开始,污染羽随时间向下游推 移,浓度逐渐达到与发生泄漏的污染物浓度一致,会对地下水环 境产生污染影响。充填及辅助工程工业场地下游无井泉出露,充- 26 - 填及辅助工程工业场地矿坑水泄漏不会对泉点造成污染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通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噪 声;机修车间、充填泵、搅拌机、污水处理站泵房等产生的机械 噪声,源强为 85dB(A)~100dB(A)。根据预测结果表明, 矿山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采矿工业场地、充填及辅助工程工 业场地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工业场地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 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声环境功能 区要求,高坪中心小学、高坪幼儿园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采矿工业场地、充填 及辅助工程工业场地生产设备噪声对场地周围 200m 范围内的 54 户村民及高坪中心小学、高坪幼儿园产生的噪声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 (1)矿山生产运营期的废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 山井下开采形成采空区前,采掘废石运至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指定地点用于井下充填,不外排;矿山形成采空区后,采掘废石 装入井下专用汽车,直接排至坑内采空区充填,不出井。 (2)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 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矿坑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全部用于 制备充填料浆,不外排。- 27 - (4)充填站水泥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灰斗下落至石灰筒 仓,回用于充填站生产,不外排。 (5)充填楼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无组织收集的粉尘作 为物料用于井下充填,不外排。 (6)各收集沉淀池污泥全部用于制备充填料浆,不外排。 (7)本项目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送采矿工业 场地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 废物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工况下:项目原矿堆场、无害化磷石膏暂存库、尾矿堆 场分别采用封闭厂房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并进行编织覆盖措施; 原矿胶带运输走廊采取封闭式措施;充填楼进料点充填原料装卸 混合产生的粉尘,采用集尘罩+气箱式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收尘; 水泥筒仓进料粉尘分别经各自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工业场 地外逸粉尘量少,不涉及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充填设备 及管道冲洗废水由井下排水巷道收集后,经井下泵房水仓、矿井 水输送管进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充填体泌水经井 下排水沟汇入井底水仓后和矿坑水一同进入矿坑水处理站处理 后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收集处理后 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 部回用场地绿化及浇洒道路防尘用水,不外排;工业场地及办公 生活区分别采取了硬化措施,各生产水池采取防渗措施,不涉及- 28 - 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正常工 况下,矿山生产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不进行正常工况 下的土壤环境影响预测。 非正常工况下,根据《报告书》预测:矿井涌水未经处理直 接进入地面漫流,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近源土壤中总磷、氟 化物含量大幅增加,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 T1 监测点总磷含量最 大增加 22.0 倍,氟化物含量最大增加 8.3 倍,将对土壤环境造成 污染影响。无害化磷石膏渗滤液收集池出现事故,渗滤液直接进 入土壤环境,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 T1 监测点总磷含量增加 0.0001%,氟化物含量增加 0.002%,对土壤环境影响小。矿山污 废水发生泄漏以点源形式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时,矿坑水处理 站下伏土壤层影响深度为 9.0m,污废水将穿透土壤层进入包气 带,对下层土壤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渗滤液收集池下伏土 壤层影响深度为 1.9m,充填站下伏土壤层深度一般大于 3m,因 此,污废水不会穿透土壤层。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各场地不占用天然林及公益林,地表沉陷、地下水水 位下降不会改变天然林、公益林的生境,对其生产力影响轻微。 (2)工业场地用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共 169.25t,仅占评价 区总生物量的 0.44%,项目各工业场地占地对区域生物量影响 小。矿山地表沉陷及项目占地不会造成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 性下降。- 29 - (3)评价区以中低植被覆盖度为主,中高植被覆盖度、高 植被覆盖度、中等植被覆盖度区域次之。矿山地表沉陷及项目占 地不会造成植物群落物种组成、群落结构发生显著改变,也不会 造成评价区植被覆盖度分布格局和组成发生明显改变。 (4)矿区内受沉陷影响的土地不会形成明显的大面积下沉 盆地,不会形成积水区,也不会造成自然植被的大面积枯萎死亡, 各场地占地面积 7.14hm2,占地类型为有林地、灌木林地、灌草 丛、旱地及建设用地,占地面积较小。矿山地表沉陷及项目占地 不会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明显改变。 (5)根据沉陷预测结果,各矿体开采不涉及环境搬迁移民。 本项目工业场地占地范围内共有 7 户村民居住须搬迁,为工程占 地搬迁。本项目排污管道、矿坑水输送管道、回水管道、充填料 浆管道设计已结合工业场地保护矿柱留设了管道保护矿柱,基本 不受地表沉陷影响。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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