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府发〔2015〕39号),按照《黔南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南府办函〔2015〕151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和取消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的通知》(黔环通〔2019〕172号)要求,现公布黔南州2019年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福泉市分局对予以“黄牌”警示的福泉市宏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依法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完善环保设施,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独山分局对摘牌企业的环保设施运维加强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各县(市)要加强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六个一律”
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执法情况公布县级“红、黄”牌企业名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民生工程除外);对整治后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实施停业、关闭处理。
附件:2019年黔南州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和取消“黄牌”“红牌”摘牌企业名单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2019年黔南州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和取消“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序号 |
县(市) |
企业名称 |
问题 |
处理情况 |
1 |
福泉市 |
福泉市宏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无环保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不完善。 |
黄牌 |
2 |
独山县 |
独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
“黄牌”摘牌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和取消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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