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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清水江、乌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 实施情况公示

黔南州清水江、乌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

实施情况公示


2017年以来,我州严格实施《黔南州清水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7-2020)》《黔南州乌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7-2020)》,强力推进重安江、瓮安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现将两流域实施达标方案情况公示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0191-11,黔南州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的22个断面,有21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5.4%,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为0,县城以上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要求。

(二)达标方案目标断面情况20191-11,《黔南州乌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7-2020)》目标断面瓮安河天文断面总磷浓度均值为0.17mg/L,较2018年同期下降32%,水质由2018Ⅳ类提升至Ⅲ类,改善明显;《黔南州清水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7-2020)》目标断面重安江凤山桥边和重安江大桥断面总磷浓度均值分别为0.22mg/L0.16mg/L,均达到国家及省考核要求。


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继续深入推进“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完成了省级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福泉市重安江磷污染防治再提升工程,州级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福泉市后河磷污染防治提升工程和瓮安县瓮安河磷污染防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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