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pdf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 |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在省内外技工院校一至二年级就读,具有全日制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户籍脱贫户子女。 | 在就读技工学校一至二年级期间,享受: 1.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
在省内技工院校就读的补贴对象,资助由学校受理,人社部门核实,专项助学金由学校按每生每学期500元,通过“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在省外技工院校就读的补贴对象,资助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资助资金原则上在受理学期内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给补贴对象。 | 省内学校就读一年两次,省外学校就读一年一次 | 省内学校就读每学期结束前,省外学校就读原则上在该受理学期内。 | 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4〕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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