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2年“城市主题书房”建设
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精神文化需求,我州拟在平塘县、荔波县、龙里县实施2022年“城市主题书房”建设项目,为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项目数量及补助资金
2022年,拟安排于平塘县、荔波县、龙里县各建设1个“城市主题书房”,每个“城市主题书房”补助资金60万元(项目资金从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一般项目资金中列支)。
二、项目建设时间
(一)2022年3月,完成项目选址及方案设计。
(二)2022年4月—8月,项目实施建设。
(三)2022年9月,项目完工验收并对外开放。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定义和作用
“城市主题书房”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依托中心城市图书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无线射频技术实现图书馆阅读空间与服务延伸,具备24小时开放特点的场馆型自助图书馆。“城市主题书房”是公共图书馆辐射的图书馆阅读空间,对比曾经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点、阅读点,服务时间扩展到全天24小时,空间与服务方式与“无人超市”类似。“城市主题书房”不仅具有城市感、科技感、时代感,而且具有鲜明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
由于“城市主题书房”具备自助办证、自助借还、数字阅读及阅读推广等图书馆基本服务功能,同时依托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服务能力,能发挥的作用可达到或超过一座小型图书馆。“城市主题书房”因具有建设速度快、占地面积小、规划相对容易等特点,已经成为各地完善公共图书馆网络体系、延伸公共图书馆服务、解决城市图书馆布局不均衡的城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同一区域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公共图书馆按照相同的规则和标准,在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通过文献、技术、人员等资源的全面共享和统一管理将极大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
(二)布局和选址
1.选址遵循普惠均等原则,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5公里,或服务人口不少于5000人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位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宜位于一楼临街区域。
3.各地采取盘活存量,充分利用现有场地,集成整合资源。鼓励社会力量无偿提供场地用于建设“城市主题书房”。
(三)设施要求
1.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阅览坐席不少于 15个。
2.外观和室内设计宜结合所在地域的民族风貌、人文精神与生活风格,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审美性与适用性兼顾。
3.内部功能区域布局明确,布局宜符合表一要求,少儿借阅区与成人借阅区分开。
4.宜采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临街面采用通透玻璃装修。但要注意防水、防潮、防尘、防阳光直射。
5.设置必要的通风、温度调节和照明设备。有条件的可设空气调节和净化设施。
6.防火设计符合GB50016要求,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无障碍设计符合GB50763要求;应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疏散路线,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时,应自成一体,单独设置出入口;各类标识应符合GB/T10001.1要求。
(四)设备要求
1.配置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盗门禁,并与各级公共图书馆安防系统联网。
2.配置自助图书借还机。宜配置自助办证机及电子书阅读机。
3.宜在书架最上层安装条形节能灯。
4.宜在阅览桌上配置电源和USB充电装置。
5.具有稳定可靠的互联网接入条件,带宽不应低于100M,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6.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50140要求。
7.在醒目位置配置统一标识。
(五)人员配置
1.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应受过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自助图书借还机及相关设备,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配备兼职的保安、保洁人员,并受过专业培训。
3.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主题书房”服务。
(六)文献资源
1.基本馆藏不少于3000册,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
2.通过计算机网络共享公共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如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电子报纸及其他各种数据库资源。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1.空间服务
免费为读者提供学习、文化交流的空间。
2.借阅服务
免费为读者提供阅览、借书、还书等服务。
3.阅读推广
在不影响其他读者的情况下,宜开展讲座、沙龙、培训、展览等阅读推广活动。
4.馆藏揭示
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公众推介、揭示最新入藏的文献和特色馆藏。
5.特殊群体服务
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享有城市书房服务的权益。有条件的可提供盲文图书借阅等相应服务。
设立未成年人图书专架。有条件的可设立未成年人服务区域。
6.便民服务
宜设置饮水机、自助贩卖机、便民物品箱等,方便读者取用。
(二)服务管理
1.服务运作
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和业务管理平台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2.文献组织
(1)馆藏文献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排架,开架借阅,保持架位有序整洁。
(2)文献年更新次数不少于6次,更新数量不少于总藏量的 20%。新书配送到城市书房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上架。
3.服务告示
(1)在显著位置向读者公示开放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公约等信息。
(2)临时闭馆应提前7天向读者公告,特殊情况除外。
4.服务时间
因地制宜设置开放时间。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84小时。有条件的可24小时开放。
5.服务统计
按日、月、年定期做好各类业务数据统计,建立业务档案。
6.服务安全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投保公众责任险,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7.社会参与管理
(1)组建志愿者队伍,定期培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奖惩机制。
(2)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日常运行、图书配送等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
8.监督与考核
(1)服务监督
在显著位置设立读者意见箱,收集读者意见建议、图书荐购等信息。
(2)公开读者咨询电话号码,开设网上投诉通道,并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及时整改。
(3)绩效考核
纳入公共图书馆服务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公众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考核“城市主题书房”服务效能,如图书外借量、流通人次、阅读推广活动场次等。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4)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读者需求和满意度调查,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率不低于80%,满意度不低于85%。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各县于2月28日前将本地区“城市主题书房”建设具体工作方案(附项目预算)、9月25日前将本地区“城市主题书房”验收报告、每月3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附资金使用情况),报送至州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科备案(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8282742)。
(二)加强管理,务求实效
各县结合实际,突出主题,参照建设要求, 加快“城市主题书房”建成,并对建成后的书房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要明确专人维护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三)强化巡查,跟踪问责
州局将组成巡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城市主题书房”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对于设施设备闲置浪费、挤占、出租、或改变用途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检查验收,落地落实
各县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及项目建设要求,于9月25日前完成“城市主题书房”建设任务,开展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州局将于9月底组成验收小组,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及项目建设要求,对各县(市)“城市主题书房”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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