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已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为摸清我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底数,掌握各企业危险化学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请各县(市)安委办、各有关部门认真梳理,督促辖区内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燃气、工矿商贸等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使用和储存的企业,聘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并出具辨识评估报告。对辨识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第九条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各企业要将辨识结果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安委办、各部门将按照新标准辨识后的《黔南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报州应急局危化科。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要求,强化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联系人:向阳,联系电话:15208540423,邮箱:744198584@qq.com。
附件:黔南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登记表
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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