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瓮安县荒田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瓮发改呈〔2019〕1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黔南州水务局《关于报送瓮安县荒田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黔南水函〔2019〕96号)、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出具的《瓮安县荒田沟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中水北方黔咨〔2019〕5号)及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基本同意瓮安县荒田沟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农村人畜供水和集镇供水。
(二)基本同意水库供水范围为江界河镇铜锣中心村(原江界河镇区)、山星村、桂花村、茶园村、沿江村及珠藏镇木引片区、高水片区、牛场坝片区、丰岩片区等珠藏镇全境76321人(集镇人口33451人、农村人口42870人)、38000头牲畜(大牲畜14000头、小牲畜24000头)饮水。基本同意至规划设计水平年(2030年),年总供水量325.40万m3,输水管道设计引用流量0.134m³/s。
(三)基本同意荒田沟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21.00m,死水位为894.5m,水库设计洪水位(P=3.33%)为922.77m,校核洪水位(P=0.5%)为923.41m;水库总库容为350.00万m³ ,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为301.00万m³ ,死库容为20.20万m³ ,兴利库容280.80万m³ 。
二、工程地质及抗震标准
基本同意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好的评价意见。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水库枢纽工程总布置方案,总布置方案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开敝式溢洪道+坝身放空及生态放水管+库内泵站及输水管+水井林引水坝+输水隧洞。基本同意输水工程总布置方案,由提水泵站、上水管道、高位水池、输水管道及相关建筑物组成。泵房内布置3台装机功率为269kw的长轴深井泵,输水管采用DN350球墨铸铁管。
(二)基本同意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
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供水建筑物与引洪拦水坝为5级建筑物。
(三)基本同意建筑物采用的洪水标准。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按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输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引洪拦水坝、引水隧洞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
1.挡水建筑物
(1)基本同意堆石混凝土重力坝的设计布置和结构形式。坝底开挖高程874.00m,坝顶高程924.50m,坝顶宽6.00m,坝轴线长130.675m,最大坝高50.50m。
(2)基本同意坝基开挖处理及防渗设计。左岸坡、坝体段帷幕灌浆采取双排孔布置,孔距2.00m;右岸坡垭口段采用三排孔布置,孔距2.00m,其它段采用两排孔,孔距2.00m;防渗帷幕线总长度为530.00m,有效防渗面积约32000㎡,灌浆总进尺69909.60m,其中有效进尺57670.80m,无效进尺12238.80m。
2.泄水建筑物
基本同意采用坝顶开敞式溢洪道,同意采用挑流消能。基本同意溢流堰顶高程与正常水位高程同高,为921.00m,同意溢流堰采用WES实用堰。
3.生态取水建筑物
基本同意采用排架式泵站取水。取水塔结构设计基本合适。水力学计算及取水塔岸结构稳定计算基本合适。
4.放空建筑物
基本同意放空建筑物水力学计算与结构设计。生态水下放及水库放空建筑物布置于非溢流坝左坝段。采用坝内埋管型式,进口底板高程890.50m;放空管采用DN800钢管,坝后接DN200钢管用于下放生态环境水。
5.输水建筑物
(1)基本同意选择管道输水型式。
(2)基本同意输水管线布置。
(3)基本同意泵站上水管采用DN300钢管,其他输水管采用DN350球墨输水管。
(4)基本同意泵房与配电房的布置方式采用分离式。泵房尺寸为11.13m×5.48m×7.65m。
6.引洪建筑物
基本同意引洪建筑物的布置型式和结构设计。引洪建筑物由拦水坝+进水渠+引洪隧洞+出水渠道组成。设计引洪流量7.00m³/s。木井林引洪拦水坝采用C15常态混凝土,坝顶高程928.00m,最大坝高11.60m。引洪隧洞采用城门洞型无压隧洞,隧洞全长684.50m。
7.边坡工程
(1)基本同意边坡的设计级别。
(2)边坡处理设计处理措施基本合适。
四、金属结构、电气及消防
(一)基本同意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的选型的布置。
(二)基本同意消防、暖通设计。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二)同意导流建筑物为5级,导流标准采用 5 年一遇设计(P=20%),导流时段为10月~次年4月,相应导流流量为 22.20m³/s,施工期度汛标准采用10年一遇设计(P=10%),相应洪峰流量为63.00m³/s。
(三)基本同意导流建筑物设计、砂石料场选择及料场开采加工方式。
(四)同意工程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基本同意水库淹没处理所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及回水计算成果、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工程占地范围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水库淹没区涉及土地面积313.70亩,枢纽建设区(含与库区重叠部分)征地125.06亩,输配水区征收征用土地40.00亩。建设征地涉及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96人,搬迁安置人口92人。
七、环保水保及节能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节能设计方案。
八、工程概算
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728.66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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