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贵州省黔南州第十优抚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评估意见及优化的初步设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含地下室),其中:地上8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424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760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布置、内部功能分布及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需进一步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复核和优化。
三、原则同意主体工程采用框架结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结构设计。
四、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和优化电气负荷。
五、原则同意报告采取的消防、环保、节能等措施,相关设计专项报有关部门审批。下阶段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环保、污水处理和医疗废弃物收运及处置方案。
六、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七、项目法人: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八、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5201.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08.83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113.40万元、基本预备费129.67万元。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四制”管理,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附件:投资概算审定表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3日
黔南发改投资〔2021〕125号 附件:投资概算审定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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