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惠水县城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惠发改呈〔2021〕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近期按1.5万m³/d,远期按3万m³/d实施。新建De315-De800污水管网总计11365m,其中:De800钢带增强HDPE双壁波纹管(SN=8)642m、De600钢带增强HDPE双壁波纹管(SN=8)3553m、De500HDPE双壁波纹管(SN=8)1782m、De400HDPE双壁波纹管(SN=8)4173m、De315HDPE双壁波纹管(SN=8)967m,DN600焊接钢管248m,Φ1000检查井318座,Φ1250检查井15座。
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放。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一级A类标准排放。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七、原则同意管材的选择。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材建设。
八、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消防设计。
九、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保护设计、劳动定员。
十、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十一、项目法人:惠水县恒通供排水有限公司。
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36081.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193.07万元,其他费用3479.72万元。
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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