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你局转来《黔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申请黔南州数字乡村及基层减负工作平台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结合《黔南州数字乡村及基层减负工作平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黔南州数字乡村及基层减负工作平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南州数字乡村及基层减负工作平台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黔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黔南州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系统建设规模为以部分试点单位和州级下发表格为基础,搭建覆盖州级、县市级、乡镇社区级、村级的数字乡村及基层减负工作平台,第一期建设试点为黔南州长顺县。建设内容包括终端用户展现层、业务实现层、应用支撑层三个方面,实现数字乡村治理与表格统一填报一体化贯通,构建以数字乡村为底座,以基层综合治理智能智慧化为总目标。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50万元,拟列入州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基本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办法》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16号)规定,本项目监理、工程设备、工程软件必须进行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公开。
九、投资估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10%的,或者项目业主、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重大变更的,请按照规定报告我局,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doc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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