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荔波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报来《荔波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关于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荔发改工信商务呈〔2023〕55号)、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独发改呈〔2023〕3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建设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可提高荔波县、独山县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供区发展的需求,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荔波县甲良镇、独山县麻尾镇。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220千伏输电线路一条,线路总长42.07kM,共新建塔基95座。其中:独山县段输电线路长23.02kM,新建塔基53基;荔波县段输电线路长19.05kM,新建塔基42基。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917.6万元,其中:独山县段输电线路投资3301.4万元,荔波县段输电线路投资261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业主: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
九、本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未获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荔波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甲良镇新场石板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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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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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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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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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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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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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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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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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核 准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0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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