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黔南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黔南州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qiann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南州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斗篷山路枣园小区办公楼六楼,邮编:558000,电话:0854-8310100 )。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服务宣传平台功能不断优化,公开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其中“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73条、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407条、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0条;新华网、学习强国、黔南电视台、黔南日报等媒体平台公开信息180余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聚焦职责主业,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及时在我局信息公开平台转发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和医疗保障信息,提高民众意识,切实在新冠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中做好医疗保障贡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此类信息100余条。
2.积极改善民生,认真做好医保宣传工作
(1)主动加强医疗保障扶贫信息发布,通过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的通知。
(2)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以及解决群众关切问题的目标,做好医疗保障待遇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相关待遇的通知》《关于提高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的通知》《关于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关于黔南州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定额付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黔南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10余项信息。
3.推进医保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在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以及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制作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短片、并印发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及手册,要求各医疗机构播放和张贴宣传,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折页、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参保群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进行广泛宣传。在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发布海报、宣传手册、公布举报电话,开设普法专栏,以“以案释法”的行式定期对查处的欺诈骗保案件进行公布。
4.全方位做好医疗保障服务信息公开
及时通过局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开黔南州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试行)等等相关政策文件,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邀请黔南电视台、黔南电台、黔南日报、贵阳晚报+ZAKER黔南新闻客户端记者对我局在全省率先开展并持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药品集采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增加政策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5.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参保群众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性和便捷性,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使用的积极性;逐步扩大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覆盖面,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和使用率,共同推进医保信息化进程,让群众看病就医享受更大便利。
6.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黔南州医疗保障局主办建议提案共计18件,全部按时办结。按照国办《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权益利益、社会广泛关切的10件答复情况在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办理结果公开。
7.政策解读情况
对关于医疗保障的政策性文件,我局认真做好解读工作。2020年共编制黔南医保政策25期,及时解读医疗保障政策,回应社会对热点医保问题的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为保证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真实性和实效性,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中所填报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全面自查,每月安排专人自查一次,检查重要栏目及对应信息的时效性,填报内容是否含有敏感词句、是否涉及个人隐私、是否属于不能公开范围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公开信息的严谨性。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指定专人负责,并积极参训,按规定依程序及时通过州人民政府网、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黔南医保”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我局产生的不涉及保密的信息、制度、资金使用情况、工作动态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相关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履行政府机关公开公示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重点做好机构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信息的规范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推进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建设。州医保局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线运行后,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局网站正式上线为契机,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业务、办理流程等进行梳理。不断完善网站各板块功能设置,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咨询、查阅,强化网站信息管理和更新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安全,提高便民服务质量。二是创新信息公开载体。通过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利用12393咨询热线、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打造全方位医保信息公开服务平台。2020年共发送参保缴费提醒短信30万多条,及时提醒参保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保障了参保人的医保权益。2019年4月我局的微信公众号“黔南医保”上线,目前关注量达127171人,每周均有新文稿推送,全年合计微信推文273条,其中单篇最高阅读量突破24246人次。
(五)监督保障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医保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管理,确保到位。在“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相关信息平台上。
(四)拓宽渠道,增加途径。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利用“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南电视台、黔南电台、黔南日报、学习强国APP、贵阳晚报+ZAKER黔南新闻客户、局机关政务政务公开栏、州政务服务大厅公示墙等平台及时发布医疗保障信息,同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5.505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足,人员队伍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服务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工作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局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建设,优化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置,使之成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三是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医保工作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对专门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医疗保障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