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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4 15:5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罗甸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电子版可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http://www.gzluodian.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和平路9号,邮编:550199,电话:0854-76174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罗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州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省人民政府第三方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为目标导向,印发了《罗甸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疫情防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罗甸县各乡镇、各部门累计通过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2767条其中: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1068条,罗甸微政事新浪微博发布902条,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797条;线上,在罗甸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设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公众提供“写信须知、我要写信、信件公示、我要查询”等入口,拓宽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线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能及时了解所需政府信息。2021年,我县12345政务服务平台共收到各类民生诉求工单4677件,因部分诉求事项涉及多部门联动,派发至各单位共6313件次,涉及58家单位,各单位签收率100%,反馈率100%。截至目前,除申请延期193件外,各单位共申请办结6082件,申请办结率99.38%;符合办结条件予以结案6059件,办结率99%;群众有效评价2213件,满意2212件,满意率99.95%。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罗甸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依法告知申请人“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渠道、申请处理、答复时限以及费用”等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模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1年,全县各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条(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信函申请8条、网络申请3条、罗甸县自然资源局收到申请11条),依法办理、按时完成答复22条,提起行政复议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加大信息发布监管力度,根据《罗甸县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罗府办发〔2020〕121号),在政府网站上解读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从信息发布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清单目录规范动态管理、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政民互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方面进行再次细致解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和审核发布相分离,切实抓好上网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信息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省州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对照我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设置和栏目优化,新增法治政府专栏;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举措,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平台管理,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及时督促指导全县28个纳入省州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的新媒体平台的维护,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省、州有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工作部门为成员的罗甸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事务,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县电子政务中心明确2名以上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三保障”。全年组织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培训49余人次,并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必须组织会议听取一次以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报告。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负面清单管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7

行政强制

1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26.14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1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1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9

1

0

0

1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1年,罗甸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新任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乡(镇、街道)、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基本是办公室,专职人员不稳定,从事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发布信息“吃不准”,想公开又怕泄密,导致信息公开面和公开深度不够。

二是决策公开力度有待增强。从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看,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中,仍有部分文件未严格按照重大决策预公开要求征求公众意见。

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丰富。我县政策解读大部分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视频等形式较少,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采取“线下培训、线上充电”的学习模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有关政务公开会议及文件精神,强化业务实操培训,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宣传推广实行AB岗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县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库。

二是加大决策公开力度。定期收集汇总决策公开征集情况,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确保县级重大决策文件信息高质量发布。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积极鼓励各单位以图片、视频等方式提供政策解读文件,将该项作为政务公开加分指标列入考核范围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起,1起尚未审结,1起由于原告自行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列入其他结果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