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libo.gov.cn/zfxxgk/zfxxgknb/2020n_5823690/)。如对报告内容存有疑问或建议,请与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荔波县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558400,电话:0854—36152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荔波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参政监督,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与基层群众的联系,规范了权力运行,改善了办事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1、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通过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415条,概况类信息174条,政务动态信息3235条,信息公开目录1488条,政策解读10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 316条,政务微博信息115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问卷7条,收到留言15条,已答复15条。通过主动公开,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坚持闭环管理,优化答复流程,完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合法性审核、答复、归档工作链接。建立上下级联合会商办理模式,通过联合会商办理,把事后监督变成全流程监督,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能力。
2021年荔波县人民政府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8件,处理回复6件,转下年办2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诉讼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和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内部公开、主要领导负责、督办检查通报等规范性制度,编制门户网站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报送、发布、安全、运行评估等内控标准规范,初步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网站集约系统,建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风格设置,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大日常信息发布审核,及时通报信息公开情况,截止12月底,全县31个部门、8个乡(镇、街道)建成风格统一、名称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全县各部门目前共有45个政务新媒体,均纳入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监管,利用政务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将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发布。全年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共发布信息431条。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和分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安排专人分管,有具体人员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为更好地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二是每年对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9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065 | ||
行政强制 |
106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713.26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的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的范围不广、程度不深。二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单一,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高。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四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和开展县级业务培训,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督查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途径、新形式,全面开创政务公开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4月荔波县人民政府接到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及时答复申请人,2021年10月申请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12月荔波县人民政府已对申请人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