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州统计局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秉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阳光服务等工作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将本年度情况报告公布如下:
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zwgkztym/ztjj_5669003/zfxxgk_5669010/zfxxgknb_5669023/2021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黔南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大厦D区,邮编:558000,电话:0854-8282884,电子邮箱:qnzt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州统计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聚焦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盯经济运行和高质量发展体系,结合“四化”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不断提升统计分析研判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主动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主动公开。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基本信息。根据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布当前我州经济发展的各项主要指标数据和分析,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直接的决策参考。每月及时公布《黔南州经济要情》、《主要经济运行简析》和工作动态;每半年公布工作总结、国家政策等;截止12月31日,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共53条,通知公告1条,答复依申请公开申请件23条。
(二)依申请公开。在政务服务智慧平台、政府邮箱以及政府门户网等多个平台受理公众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申请方式有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方式,多种渠道畅通,答复依申请公开件23条,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按照《黔南州统计局新闻稿件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坚持“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审核工作流程执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加强和规范信息管理,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有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下设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公报、解读说明等专栏,作为统计工作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工作相关信息,向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自主参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
(五)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和分工的变动,强化人员力量配置。严格按照《黔南州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以高质量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理念新思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补齐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短板,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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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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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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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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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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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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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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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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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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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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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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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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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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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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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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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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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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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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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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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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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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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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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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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数据解读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发布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我局全面梳理了政务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相关统计监测,从统计的角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按时发布和及时解读统计数据。二是我局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培训和学习,完善培养方式,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公众数据需求,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截止目前,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无收费情况;二是黔南州统计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统计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