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21〕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黔南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2021年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奋力开创“生态之州·幸福黔南”新未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紧扣“十四五”规划细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拓宽地方政府债务的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做好政务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做好“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州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实好省长直通车、省长信箱、全省963555投资投诉热线、州长信箱等交办(转办)工作,确保企业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政务中心、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完成省推进信用中国(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避免产生因信息发布造成的社会问题。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入黔人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和信息上报工作。(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提高疫情防控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并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以及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州本级、县政府要参照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积极采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并根据适用范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待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完成,积极做好推进惠企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工作。(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中心、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土地利用、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劳动就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切实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围绕黔南州重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
(一)在推动新型工业化方面。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链长制”,做强现代化工、新型建材、健康医药三大优势产业,做大生态特色食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三大潜力产业,进一步壮大现代能源产业,稳住工业基本面。做大企业强化支撑。持续开展“双服务”,完善“一企一策”帮扶机制,做好推动各类政策、资源、要素的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在加快新型城镇化方面。统筹推进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人口聚集能力,引导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中,完善城镇功能配套。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道路、停车场、污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按照常住人口规范配备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方面。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在推动旅游业发展方面。加快建设环贵阳休闲康养旅游带,持续打造荔波山水和民族风情体验游、平塘国际天文科普研学游、都匀绿博康养度假游、罗甸暖冬康养游等旅游品牌,支持龙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州本级、县(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检查。组织开展好州本级、县(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及时完善全领域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州直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卫生健康局)
(六)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2021年6月底前,各县(市)政府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极力做好协助省融合监管平台、政务多媒体智能生产平台、场景式搜索平台建设,加大全省统一移动应用、统一移动管理等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确保不再单独办站的州本级、县(市)部门和乡镇政府都有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牵头单位: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现阶段积极配合州大数据局管理局做好关停注销全面清理工作。县(市)政府至少应保留微博、微信账号,乡镇(办事处)政府至少应保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牵头单位: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6月底前,做好全省行政机关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州、县两级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上一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州本级政府和县(市)政府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狠抓任务落实。2021年6月底前,州、县(市)两级政府要根据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州直各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