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8日至9月5日,十二届州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11月17日,州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列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州委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州委第五轮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州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关于对州财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措施,领导班子成员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达成了全力以赴抓整改的高度统一。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在收到问题反馈后,成立州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党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同时,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项主要问题,及时制定印发《中共黔南州财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州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提出164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落实。
(三)深挖问题根源,推动整改落实。党组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整改全面工作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党组会和领导小组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及时召集分管科室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1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开展问责提醒谈话18人次,制定或修订完善各类制度文件75个。
(四)聚焦财政职能,注重成果转化。州财政局党组坚持把推动全州财政高质量发展作为衡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的重要抓手,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强化实干担当,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更大力度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2023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16亿元,增长13.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9.83亿元,增长32.8%。全州“三保”支出完成28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62.7%,财政对“三保”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州教育、医疗、环保等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完成368.7亿元,占总支出比重79.1%,基本民生项目得到有效保障。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等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全州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二、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截至4月1日,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共5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未完成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87.5%。制定的16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55条,整改完成率94.51%。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差距,推进财政平稳运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把理论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023年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70余次、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3次。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黔南州财政局会议制度》《黔南州财政局学习制度》,为常态化开展好理论学习打下制度基础。三是扎实开展补学。对漏学内容进行梳理汇编成册,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补学,先后3次纳入中心组进行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针对“学习研究不具体、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提高学习针对性。及时梳理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教育必学内容,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学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财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3)针对“抓学习促履职担当效果不好”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黔南州州级预算项目评审工作规程(2023年修订版)》《黔南州财政局预算评审工作方案》等文件,对项目预算评审的范围、内容、依据、程序、责任分工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认真开展预算评审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参训单位项目预算评审意识和财政评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深入开展项目评审。严格按照程序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2023年共完成财政资金项目评审80个。四是开展重点调研指导。以助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为调研主题,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市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深入县(市)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教训,督促相关县市抓实问题整改。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加大专项债券争取力度,积极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争取专项债券支持,2023年我州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占全省专项债券资金额度的占比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2)针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省级考核要求,督导县(市)逐项梳理,完善资料,推动衔接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二是注重联动监督管理。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强化协调沟通,通过下达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加快衔接资金执行进度,强化直达资金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禁止以拨代支、挤占和挪用资金情况发生。三是加大调度力度。加大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用于农业农村调度和通报力度,督促县(市)规范计提资金。四是强化问题整改。积极督促三都县落实整改任务,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其严格依规计提并核算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
(3)针对“落实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通过加强税源培植、有效盘活资产、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式,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
3.关于“推进财政平稳运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政资金库款平稳运行存在风险”的问题。
一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截至目前,省财政厅于2024年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范围,争取调拨库款支持,缓解产业项目资金压力。二是加大州对县(市)调拨库款力度。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财政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库〔2023〕8号)规定调拨县(市)库款,有效缓解县(市)资金使用需求。三是加大州级专户往来款清理力度。通过分类施策等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归还财政借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针对“培植壮大财源增收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调研。积极开展财源建设调研,进一步摸清我州财源建设底数,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加强财源建设措施;积极会同税务、“四化”行业等部门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强化税源监测和培育。二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按照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方案相关要求,2023年安排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资金1769万元,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外贸企业发展、知识产权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在库奖励等方面。三是加强“四化”产业扶持力度。2023年安排7869万元加大对重要产业和重点企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夯实可持续税源基础。
(3)针对“预算编制监督审核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制定《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编制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建立完善以项目为源头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政部“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要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过紧日子”方案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大审查力度。认真对各县(市)财政预算合规性进行审查,督促指导县(市)持续压减“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4)针对“财政衔接资金支付使用慢”的问题。
一是强化动态监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一周一调度、日常调度和下发提示函等方式,加强财政衔接资金支付动态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达到衔接资金序时进度目标。二是强化台账式管理。建立完善彩票公益资金文件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和县(市)加快彩票公益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做好绩效监控。督促相关州直单位和县(市)及时开展2023年度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自评,并按要求向省财政厅报送有关情况。
4.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有差距”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学习行业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利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支部“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行业法规,确保业务工作与法制学习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结合财政办公条件实际,利用楼梯过道、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法治建设宣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中国普法、黔微普法等媒体平台加强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2)针对“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办法。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修订印发《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编制实施细则》,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强化重点督导。督促指导州检验检测院、州医院、州中医院等部门将单位资金收入纳入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落实全口径预算要求。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加强财会业务学习,提高财务素质和水平。
(3)针对“执法监督震慑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持续壮大执法队伍。动员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 2023年共有25名干部职工顺利通过执法考试,为财政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二是充实监督检查力量。积极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202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专项检查,补充我局监督检查力量。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检查。2023年积极对州卫健局、州人民医院、州救助站、州中心血站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并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7家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5.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
结合我州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以及科技等领域的实际,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黔南州自然资源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细则》《黔南州交通运输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细则》等州以下财权事权和责任划分方案,科学合理划分重点领域州与县财政事权支出责任。
(2)针对“执行改革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实行收付实现制,县(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三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提请印发政府“过紧日子”方案,明确各县(市)、预算单位在年终办理决算时,严格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
(3)针对“配套制度建设较滞后”的问题。
一是规范州级库款调拨。制定印发《黔南州财政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积极落实州对县(市)库款帮扶责任,加大对县(市)库款调拨力度。二是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对省财政库款监测通报和州监测发现库款存在风险的县(市)及时行文提醒,督促县(市)财政部门通过积极组织收入等方式,加强问题整改,保障库款正常运行。三是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查工作。对55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展实地检查,全面开展财政资金结余清收工作。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黔南州财政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黔南州财政局微信群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内控制度,为规范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内容,纳入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三述报告”和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内容,进一步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强化舆情处置。制定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方案,成立下访接访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信访接访工作,加强全州财政舆情风险排查处置,确保全州财政平稳运行。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补学。收集汇编漏学内容,采取自学+集中学的方式进行补学。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党组2023年先后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和分析会2次,分析研判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对2018年以来全州财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并纳入党组会和干部职工学习会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
(2)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中共黔南州财政局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管党治党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各项责任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工作安排部署。牵头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年度工作责任清单,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工作的统筹调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会同派驻纪检组召开党组2023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逐一点评和提要求。
(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开展问责谈话提醒。局党组会同派驻纪检组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进行集体谈话提醒,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表态发言。二是召开廉政分析会。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通报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对其逐一点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工作要求。
8.关于“联系服务群众有短板”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生资金兑现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经费保障。通过印发通知、情况通报及资金调度等手段,督促县(市)及州直相关部门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加快教育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全州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金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加大集中统发力度。严格执行“日监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每日查看系统监测数据,按月调度整改进展,按季度通报补贴发放情况,并结合工作提示和会议等形式,推动各县(市)加快“一卡通”资金发放及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州已全部兑现2021至2022年度省级目录内的惠民惠农补贴。
(2)针对“走访调研慰问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驻村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深入开展好驻村帮扶走访调研工作,定期听取局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黔南州财政局2023年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计划》,把驻村帮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着力帮助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有序推进驻村帮扶工作。三是扎实做好经费保障。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为驻村干部提供办公经费支持,保障帮扶工作开展。2023年共拨付驻村帮扶办公经费6万元。四是加强财源建设调研。联合州税务局开展财源建设调研,并形成《关于加强黔南州财源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通过调研,全面摸清我州财源建设底数,为后续财源建设工作打下基础。
(3)针对“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12345热线办理业务学习。在干部职工学习会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12345热线办理机制。二是完善12345热线办理机制。制定实施《黔南州财政局12345热线内部办理流程》,完善12345热线协商会商办理机制,增加12345热线平台系统值班人员1名,实行AB轮岗制,实现12345热线平台系统24小时办理。三是加强对堡上村中华蜜蜂养殖项目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蜜蜂养殖项目日常督促工作,切实做好蜜蜂养殖项目后期管护及发展相关事宜。
9.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兴‘十风’治‘十弊’自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开展问责谈话。对开展兴“十风”治“十弊”排查重视不够的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持续问题排查。深入开展好兴“十风”治“十弊”问题排查,督促问题排查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持续开展好问题排查,并对标对表抓实排查问题整改。三是加强作风巡查。局机关纪委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作风检查,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
(2)针对“资金清理重安排、轻落实”的问题。
一是规范结余资金管理。分类处置局机关基建账户89.42万元结余资金,其中:88.05万元结余上缴国库,确保资金高效实用。其他1.37万元资金转入归集户,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二是开展账户清理。严格按照财政专户管理规定,对往来款项较少的基建专户进行销户。三是规范账务调整。严格按照程序,将2020年以前代扣的公积金余额3.33万元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针对“工作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2023年省对市州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的考核任务清单,结合科室责任进行任务分解,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强化联动审核。按照“业务科室初审、绩效中心复审”模式,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的审核把关。三是创新监管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施的及时性、规范性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确保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四是规范绩效目标调整流程。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对预算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绩效目标的情况,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4)针对“不催不办慢作为”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内控体系。制定财政内控“1+9”制度办法,强化对财政重要业务、关键环节、高风险领域的监督制衡,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从“源头”做好财政资金监管,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强化执行力落实力。对2023年以来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定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不断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加大调度力度。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实行月调度,督促资金支付进度慢的部门制定应对措施,加快资金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0.关于“资金监管存在风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资金定存评选成果运用不好”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州政府审定的《州本级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评选方案》,规范做好2022-2023年社保基金定期存放工作。二是规范比选流程,加强对存放银行经营状况、服务能力、重大风险防范处置能力等进行考核评比,按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定银行存放社保资金。
(2)针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清理核销力度。加大对单位存款和暂付款清理消化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及时做好清收核销工作。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各县(市)的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全州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会同州住建局印发《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
(3)针对“内部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履职约谈。对局财务会计进行提醒谈话,压实履职责任,不断提升财务专业素养,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加强电费催缴措施。积极向拖欠电费的企业发送催缴电费函件,并多次通过电话催缴,加大电费回收力度。三是规范账务管理。对代垫付单位的用水、用电等费用分开核算,确保费用清晰透明,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租金收入追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追回承租人欠缴的老财政大楼门面租金收入,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安全。五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黔南州财政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更加全面、规范的制度保障。
11.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压得不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对机关纪委责任落实、工作调度不够,机关纪委分工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健全,对监督执纪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督促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召开党组会听取机关纪委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机关纪委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机关纪委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好机关纪委工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中共黔南州财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推动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议事决策不严谨,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有短板
12.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存在短板”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情况。
(1)针对“党组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和约谈。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就党组决策事项程序不规范、政策把握不精准开展约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完善《黔南州财政局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会议题的会前审核把关和会前酝酿。三是严格执行议题审查和报备。严格按照办公室初审、党组成员把关、党组书记终审的程序审核党组会议题,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前报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备案审查,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题收集。
(2)针对“研究讨论议题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黔南州财政局会议制度》,强化党组会议题的会前审核把关和会前酝酿。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办公室政工人员、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专题培训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撰写。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不低于周转房租用标准支付租金,并及时缴入国库,借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
(3)针对“民主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在修订完善的《黔南州财政局会议制度》中新增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强化对会务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切实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13.关于“落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
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督促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党组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复盘检查,推动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在各支部落地落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中共黔南州财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15个制度的通知》,为规范支部组织生活、高质量开展好支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支部业务培训。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不断提升支部党务人员业务能力。
(2)针对“党员发展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督促各党支部将党章、发展党员相关规程和细则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不断提升支部组织委员业务能力。二是强化工作指导。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发展流程。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对2016以来发展的7个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核查,排查出的7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中共黔南州财政局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中共黔南州财政局机关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化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责任人、党组织责任,进一步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
(3)针对“落实党建带群建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召开党建专题和党建带群建专题会议等方式,先后2次听取工会、妇联、团委、青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群团组织下一步工作。二是压实政治辅导责任。党组按照每半年听取一次政治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要求,2023年党组先后2次听取政治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压实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三是发挥政治辅导作用。政治辅导员通过列席青年理论学习会、团委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以及工会、妇联活动等方式,对青年同志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意识。
(4)针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党费使用报销程序。使用党费,必须经机关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每月收缴一次党费。各支部在每月20日前必须将本支部党费存入局机关党委党费账户,并做好党费存缴公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把党费收缴相关文件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强化党费管理人员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党费收支管理。
14.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压实党管人事责任。2023年党组专题研究人才工作,听取局人才工作开展情况汇,安排部署局选人用人和干部培养相关工作。二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在安排1名年轻同志到绩效评价中心充实绩效评价中心力量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科室人员力量,形成绩效中心牵头,配合科室参与的绩效评价机制。三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把优秀的年轻干部放在艰难险重的位置上加以锻炼,现有8名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任科室科长(负责人),占内设科室科长(负责人)的80%。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召开专题会、党组会等会议,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州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制度等人事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政工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下基础。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为下一步高质量开展好选人用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制定《黔南州财政局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对2018年以来选拔任用的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核查,对标抓实问题整改,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正有序抓实问题整改。。
(4)针对“干部文书档案收集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不断强化政工及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完善档案资料。对干部选人用人文书档案开展自查,对漏项缺项的档案,按照规定补充完善。
15.关于“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有短板”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针对“制度修订不严肃”的问题整改。
一是积极开展提醒约谈。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肃对待制度修订工作,规范资料提供流程,加快制度的修订进度,确保内部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按程序完善制度修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黔南州财政局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修改和完善,并按程序重新印发,为局内部管理提供更加科学、规范的制度保障。
(2)针对“制度建设不切合实际”的问题。
结合局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使绩效目标考核更加科学、合理,客观反映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最大限度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黔南州财政局内部作风纪律巡查制度》和制定《中共黔南州财政局机关纪律委员会工作机制(试行)》,为深入开展局机关内部监督执纪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2024年局机关内部作风巡查进行分工,压实巡查责任,适时对局各科室进行内部作风检查,并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抓实检查问题整改,推动内部监督执纪走深走实。
(4)针对“档案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程序修订完善《黔南州财政局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及《黔南州财政局档案管理办法》,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学习会等相关档案纳入管理范畴,确保档案资料收集规范、完整。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定局办公室相关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局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原始记录进行了细致的分类、编目和装订,实现了档案的统一、有序存档管理,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有差距,推进成果转化运用效果不好
16.关于“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2023年以来,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特别是对州委十二届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二是查缺补漏抓整改。对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省委第三轮巡视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建立台账对标抓实问题整改。
(2)针对“落实职能部门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深入剖析十二届州委前三轮巡察中财会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加强跟踪督促指导。持续跟进十二届州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中反馈的财会问题,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深入财会问题发生的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制定《黔南州州级预算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黔南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南州州本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3)针对“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提供思想保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州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实际,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把十二届州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班子和个人检视问题的重要内容,列入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清单,深入开展问题查摆,建立整改台账,对标抓实问题整改,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7.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整改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学习巡视巡察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查缺补漏抓整改。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梳理核实,存在培训费超标和采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其中,培训费超标问题于2023年12月完成整改,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三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开通“黔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公众号开展政策理论宣传,切实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四是强化意识形态排查。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常态化进行提示提醒,确保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五是强化督促指导。制定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督促指导,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8.关于“推进成果转化运用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针对“整改制度‘说建未建’”的问题。
修订完善《黔南州财政局内部作风纪律巡查制度》及《黔南州财政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结合财政内部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2)针对“整改制度‘建而不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存量资金清理。制定印发《黔南州州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州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盘活,及时清缴各类“沉淀”资金,防止资金长期趴窝账上。二是加大“财力”清理。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按照“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原则,全面开展“清账户、清资金、清项目”三个清理专项行动。对预算单位的账户和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针对“整改制度‘用得不好’”的问题。
一是完善预警机制。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预警规则,对单位单笔现金超过1000元,当日累计取现金5000元的情形予以预警,并要求单位提供说明或退回。二是开展线下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黔南州州级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对预算单位开展公务卡使用的线下考核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印发了《黔南州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黔南州州级公务卡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已完成2023年度黔南州州级公务卡使用考核自查阶段的工作。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州财政局党组深知,近半年的集中整改,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十二届州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州委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持续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州财政管理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自觉把党的工作嵌入到财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聚焦方向引领、思想引领、行为引领,把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财在管理各方面,保证财政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聚焦短板弱项,持续抓实问题整改。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整改工作与财政管理改革有机融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深入开展好财源建设、债务化解、财会监督和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用财政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巡察整改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和阶段性整改成果的巩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跟踪抓紧落实;对需长期坚持的,加快建章立制,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8223947;电子邮箱:qnzczj@163.com;邮件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邮政编码:558000。
中共黔南州财政局党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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