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 地方政府债务变动情况
州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19亿元。
(一)调整原因。省财政厅下达州本级新增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资金4.19亿元。
(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19亿元安排情况。州本级新增债务4.19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调减3.47亿元。
(一)调整原因
1.增收事项4.19亿元,州本级获得4.19亿元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资金。
2.减收事项7.66亿元,一是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6亿元,受经济下行影响,州属国有企业股权出让收入减少,本次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6亿元。二是调减调入资金1.6亿元,结合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情况,减少调入资金1.6亿元。
(二)调整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调减3.47亿元,增支事项4.19亿元,拟用于债务还本支出。减支事项7.66亿元,对州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等减少7.6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支出相应减少)。
按此调整后,2024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合计从10月预算调整的15.05亿元调整为11.58亿元,调减3.47亿元。收支平衡。
三、其他报告事项
(一)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不变,支出结构调整。本级支出增加1.6亿元,调出资金减少1.6亿元。结合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和重点支出保障情况,减少调出资金1.6亿元用于增加本级重点支出。
(二)除以上调整事项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三)从目前收入形势看,税收收入要完成年初预算数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我们将努力挖掘潜在税源、培育新兴税源,尽最大努力完成目标。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和市场影响等原因涉及支出预算调整事项,我们将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预算执行中,受上级政策影响,中央和省实际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将有所调整,州本级支出将会随之调整,最终执行情况届时将按程序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统筹做好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稳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