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对饲料级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按照“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这对支持农业、水产养殖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生产磷酸二氢钙的原料主要是磷矿石,以贵州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磷酸二氢钙为例,2017年生产磷酸二氢钙28万吨,消耗磷矿石85万吨,共减免增值税1692万元。
黔南福泉作为磷矿资源主要输出地,以福泉市为例,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磷矿石的开采消耗了地方资源,生态环境、居住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磷矿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每年呈逐年递减趋势,矿山水土流失、水资源及空气环境等受到严重污染,对环境的综合治理面临严重挑战。加上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加的事权责任,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社会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二是辖区化肥企业至2012年已在福泉市11个乡镇征用耕地1.45万亩,涉及农户5,313户24,242人。其中:1201户4,806人完全失去耕地,由于原执行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较低,导致失地农民生活困难,需要地方财政给予生活保障,每年需地方投入资金1,000万元以上;三是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导致地质结构发生变化,需搬迁农户1,201户5,328人,预算需投入资金3.5亿元以上,目前已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今后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四是原征地补偿费中没有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按照现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需为失地农民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5,000多万元,以后每年需要缴纳3,000多万元;五是矿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厂区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维护矿区、厂区安全稳定等公共事务每年需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上。
因此建议:
对饲料级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进行征税。考虑到国家政策导向的需要,可实行先征后补,变对企业的暗补政策为明补,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给企业用于技术升级改造、环境污染治理、矿区环境恢复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