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财政收支情况调研报告

黔南州财政收支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4-06 11:07 字体:[]

  为掌握我州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我局组成调研组,并取得国地税部门配合,对2017年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存在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我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13%,高于全省5.8个百分点,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7%,比重较上年增加0.32个百分点。收入增幅仅次于遵义市排全省第二。我州仅长顺县负增长10.6%。我州增幅在两位数的有10个县(市、区),排前三位的分别为开发区38.6%、龙里县20.22%、都匀市17.71%,增幅在个位数的仅有福泉和惠水两个县市,分别为9.93%和5.05%。由此可见,我州收入总体向好。虽然我州与省内其他经济基础好的地州仍有一定的差距,但随着近几年经济发展,我州从基数小、增长快逐步向基数大、增长稳定、质量提高转变,经济发展较为平稳,在全省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我州完成378.36亿元,同比增长15.3%,增幅排全省第4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2%,比重较上年增加0.52个百分点。我州县市全部为正增长,排前三位的依次为罗甸县29.84%、龙里县20.44%、惠水县19.52%;排后三位的依次为平塘县3.82%、福泉市6.83%、贵定县9.36%。州本级增幅为25.75%,全州排第2位;总量为37.61亿元,全州排第2位,排在都匀市之后。全州支出方面总体向好,州本级及8个县(市、区)呈两位数增长,增速较高的有州本级和罗甸县。

  (三)收入自给率情况

  财政自给率是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值,用于衡量该地区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2017年全省获得的中央转移支付增量约为167亿元,九个市州平均数为18.5亿元,我州为34亿元,占全省增量的2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收入自给率为35.04%,我州排第5位为31.45%,排位与上年持平。由此可见,我州近70%的支出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来平衡,属于典型的“吃饭财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市)收入不平衡,大部分县市收入质量不高。2017年,全州有州本级及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荔波县、三都县、龙里县、罗甸县等收入超过全州增长13.05%的平均水平;增速低于10%以下的有3个县(市),长顺县收入出现负增长(-10.58%),惠水县增长5.05%,福泉市增长9.93%。平塘、三都、福泉、瓮安、长顺等5个县(市)非税占比超过30%,远高于全州27.87%的平均水平,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税源结构单一,一次性税收占比较高。我州工业基础薄弱,一直以来我州主要靠项目投资拉动税收,收入不稳定。我州一次性税收所占比重较高(如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占地方税收的比例高达42.58%。目前全州国税系统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有242户,且县市间发展不平衡,最多的福泉市、龙里县有40户、最少的平塘县仅3户。 

  3.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要求地方财政配套的范围在逐步扩大,加上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亿元,而支出达到378.36亿元,70%的支出靠上级转移支付。

  4.财政供养负担较重,人均财力较低。近几年来,我州财政供养人口增长较快,特别是州本级,州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年均增幅为4.8%(不含州直两家医院及自收自支单位),高于省规定的3%增幅上限。财政负担较重,导致人均财力排全省倒数第二。

  5.自给率较低,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度高。我州收入自给率为31.4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5.04%。各县(市)自给率差距较大,最高的都匀市达48.34%,最低的罗甸县仅为13.31%,全州有8个县(市)自给率低于全州31.45%的平均水平,各县(市)均不同程度依赖于上级财政的支持。

  三、对策建议

  1.培植税源,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加强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拉动效应强、经济增长点大、税收贡献率高的优质项目。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出台的《黔南州加快工业实体经济发展若干办法(试行)》(黔南委〔2017〕22号)和《黔南州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委〔2017〕21号)相关规定,切实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针对重大项目、龙头企业出台“一事一议”的扶持政策,培植税源。

   2.争取更多转移支付,不断增加财政总收入。争取更多的税收返还;争取更多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今后将加大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以增强地方财力的可支配性;争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各县(市)及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资金补助,加大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

   3.量入为出,统筹兼顾,讲求效益。规范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全过程,财政支出的安排应在财政收入允许的范围内,规范和减少预算追加、不断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

  4.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减轻财政供养负担。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用编管理,有效控制进编人员过快增加,以减少增人增资刚性支出。

  5.整合资源,提高州级财力。严格落实省《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2号)文件规定,统筹用好用活现有各项专项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问题的清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控“三公”经费;积极向上争取,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政策向地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