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黔南州本级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情况说明

关于2024年度黔南州本级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8-01 17:47 字体:[]

2024年度黔南州直各单位严格执行《贵州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黔府办发〔2020〕35号),具体执行内容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品目

编码

备注

1

服务器

A02010104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4

A3黑白打印机

A02021001


A3彩色打印机

A02021002


A4黑白打印机

A02021003


A4彩色打印机

A02021004


5

3D打印机

A02021005


6

票据打印机

A02021006


7

液晶显示器

A02021104


8

扫描仪

A02021118


9

基础软件

A08060301


10

应用软件

A08060303


11

复印机

A02020100


12

投影仪

A02020200


13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14

LED显示屏

A02021103


15

触控一体机

A02020800


16

碎纸机

A02021301


17

乘用车

A02030500


轿车

A02030501


越野车

A02030502


18

小型客车

A02030503


中型客车

A02030504


大型客车

A02030505


19

电梯

A02051227


20

不间断电源

A02061504


21

空调机

A02061804


22

家具

A05010000


用具

A05020000


23

复印纸

A05040101


24

网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25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26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27

印刷服务

C23090100


单证印刷服务

C23090101


票据印刷服务

C23090102


其他印刷服务

C23090199


28

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29

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C18040102


30

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注: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单位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上 (含200万元)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低于200万元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工程类

按照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对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上 (含60万元),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黔南州财政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