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8〕93号)的政策解读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关于对《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8〕93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2-02 18:19 字体:[]

原文件链接: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8〕93号)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2018年3月20日,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2017 —2020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的通知》(黔府办函34号)。从2018年起至2020年在全省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用3年的时间,通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文件起草过程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我支队组织专门人员,结合黔南实际认真完成州级层面方案草拟工作,并征求了相关州直部门及各县(市)意见,通过反馈,大家对方案没有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在方案的起草过程中,得到州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州政府办、文明办、建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州政府办对该通知发文进行审查把关。最后,制定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8〕93号)。

  三、文件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8〕93号)主要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

  计划从2018年至2020年,通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创新制度、机制、方法,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科学系统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组织领导及考核评价体系、绿色顺畅的城市交通综合运输体系、文明智慧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体系,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六大工程”建设完善我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体系。 

  (一)实施城市道路交通依法治理提升工程。一是推动地方立法解决交通管理难题。针对新问题,及早研究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管,落实企业责任。二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通过建委、交通运输、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启动城市道路交通乱象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建立交通堵点长效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堵点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提出治堵缓堵措施并组织实施。2018年,各县(市)建立辖区交通堵点台账并完成治理专班组建;2019年,各县(市)治理专班开展辖区堵点治理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2020年,每个交通堵点均配套行之有效的治理策略并有序实施。四是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缓堵社会责任制。2018年,都匀市、福泉市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城市交通缓堵社会责任制办法;2019年,各县(市)建立城市交通缓堵社会责任制办法;2020年,全州建立城市交通缓堵社会责任制办法。五是建立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应急、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医疗、市政、保险等部门成立城市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构。 2018年,各县(市)建立扁平高效的城市交通应急处置体系;2019年,各县(市)出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2020年,各县(市)城区实现交通事故快处快撤。   

  (二)实施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工程。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同步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应当与道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二是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强化“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和街区道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可建设用地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15%。 三是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新建改建道路,由城市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工程的前评估和后评估,强化与交通管理需求的衔接融合。2019年,在都匀、福泉建制城市中心区落实上述制度;2020年,在全州范围内全面铺开。

  (三)实施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是加强慢行系统建设。构建“公交为主体,步行+自行车为衔接”的慢行系统发展模式。2018年,出台州级规范电动自行车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2019年,都匀、福泉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配建率达到100%;2020年,各县(市)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配建率达到100%。二是提升停车服务能力。加强停车设施建设,2018年,全州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不低于500个;2019年,各县(市)汽车停车泊位总数与市区汽车保有量的比值分别达60%、65%;到2020年,分别达65%、75%。其中,建筑物配建泊位占85%以上,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占10%以上,路内停车泊位不超过5%。   

  (四)实施交通结构优化提升工程。一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都匀、福泉建制城市启动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工作。各县(市)实现高峰期内公共汽电车运送乘客的平均运营速度达15公里/小时以上。二是规范城市物流运输配送体系。2018年,州级出台规范城市物流运输配送体系管理办法;2019年,推进城市绿色快递配送示范工程试点;2020年,全州实现城市物流运输配送统一规范管理。   

  (五)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打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根据全省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情况,选取试点城市开展测试;2019年,在都匀、福泉建制城市推广运行;2020年,待全省完成三期工程建设后,在全州范围内正式运行。 二是优化道路交通组织。2018年,全州城市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90%以上;2019年,城市建成区合理渠化的交叉路口数量在应渠化交叉路口中的占比达90%以上;2020年,各县(市)城区内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联网控制的信号交叉口数量占所有信号交叉口总量的75%以上。三是保持城市交通秩序严管态势。全州各城市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同比逐年提升5%以上,到2020年,分别达到95%以上和90%以上。  

  (六)实施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提升工程。一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通过自建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2018年,都匀、福泉至少建成1个以上的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并投入使用,辖区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2019年,各县(市)建成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并投入使用,辖区中小学校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学生前往交通安全宣传基地(阵地)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是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2018年,交通安全志愿者人数需占城区常住人口比例≥1‰,人均参加交通安全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小时;2019年,交通安全志愿者人数需占城区常住人口比例≥1.5‰;2020年,通安全志愿者人数需占城区常住人口比例≥2‰。三是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2018年,建立个人交通出行诚信档案;2019年,建立道路交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20年,将个人交通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范畴。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主要内容是: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黔南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各县(市)也要按照州级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例会制。

  2.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资金投入力度,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经费保障。

  3.加强专业指导。通过聘请专业人才、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的方式组成州级专家组,对各县(市)进行分类指导、专家会诊、检查督促,帮助和推动城市实施治理、总结经验。  

  4.实施分类考核。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联合督查组,每季度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5.引导社会参与。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