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近期,随着气温回升,特别是春耕、清明等关键时期,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连日来,长顺县公安局采取“人机协同、空地一体”巡防模式,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及重点区域巡护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全面筑牢春季森林“防火墙”。
强化部署 警力下沉筑牢防线
长顺公安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施行区域分片巡防,落实防火责任,督促民辅警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坚定树牢“林火可防、火案必破”的理念,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扛起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
聚焦重点 织密巡查防控网络
下沉警力配合村组在辖区各进山路口科学设立森林防火卡点,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细致检查,严格落实火种禁入制度,从源头消灭火灾隐患。同时,采取“车巡+步巡”“定点值守+动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重点部位开展高频次、全覆盖巡查,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及时清理易燃堆积物,消除火灾隐患。
科技助力 实现高效防火管控
充分利用无人机机动性强、灵活性高、监测范围广等优势对重点山头、潜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巡查,实时传输视频图像并进行科学调度和快速处理,构建了“人防+技防”“空中+地面”复合巡护机制,实现了对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截至目前,长顺县公安局进行无人机巡查6次,出动警力400人次,出动无人机18架次。下一步,长顺县公安局将继续深化“空地结合”的森林防火模式,进一步扩大无人机巡查覆盖面,提升技防水平。
森林防火“十不准”
气温回升,清明临近,目前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请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防火普法
引发森林火灾,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将被追责,可能构成放火罪或失火罪。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或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或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或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