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黔南州机关(单位)职工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现结合实际倡议如下:
一、餐饮服务人员
(一)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在餐饮服务工作(场所)期间,直接接触食品(含食品原料)或为就餐人员配餐、分餐的餐饮服务人员。在拿取、清洗、分切、加工餐饮食品原料,制作、烹饪、装盘(盆)餐饮食品时,应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或专用鼻、口遮挡工具)。为就餐人员配餐、分餐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
(二)餐饮场所卫生保洁人员。职工食堂在制作餐饮食品时,保洁人员如需进入餐饮场所进行保洁服务,应规范佩戴工作专用口罩和保洁手套进行保洁。在就餐人员就餐时非必要不进入餐饮场所开展保洁服务。
(三)餐饮管理人员。在制餐、就餐期间进入餐饮场所开展有关管理活动时,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
二、就餐人员
(一)错峰就餐,避免相互扎堆和拥挤。
根据就餐人员的数量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早、中、晚餐错峰就餐制度,张贴在餐饮场所明显位置并督促就餐人员落实。
(二)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排队取餐、安静就餐。
1.取餐时佩戴一次性口罩。就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先行规范佩戴好一次性口罩,降低病毒传播感染风险
2.排队时注意保持距离和安静。排队取餐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身体相互接触,并保持队伍相对安静。
3.保持就餐距离。按照食堂安排好的就餐位置进行就餐,不擅自移动就餐桌、椅,并采用隔座就餐等方式,尽可能确保人员就餐间距。
4.安静就餐。就餐时减少说话交谈,因公因私需相互交流时,应尽量压低说话音量,保持公共场所相对安静。
以上倡议内容,请餐饮服务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促进、形成常态。
食品安全、共同维护!
疫情防控、你我共担!
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