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2020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州内所有融资担保公司(包括2020年新成立公司)。
二、年检方式
(一)县级监管部门组织辖内融资担保公司按照《通知》及《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黔金监发〔2020〕8号)(以下简称《年检细则》)要求准备年检材料并按时提交。
(二)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开展部分县(市)交叉复查。交叉复查安排如下:
都匀市复查福泉市;
福泉市复查瓮安县;
瓮安县复查独山县;
龙里县复查都匀市、都匀经开区。
交叉检查组由各县级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带队,成员由检查组所属地负责融资担保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及被查县级监管部门业务工作负责人组成。
(三)州级监管部门根据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对各融资担保公司年检等次进行评定。
三、时间安排
(一)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年检细则》有关规定于4月25日前向所属监管部门提交完整的年检材料。
(二)县级监管部门于5月15日前将初审意见及公司年检材料报州级监管部门审核。
(三)各交叉检查组于5月30日前将现场排查表格及报告提交州级监管部门。
(四)州级监管部门于6月15日完成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年检的审核工作,6月30日前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年检结果,并于7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的年检工作。
(二)交叉复查工作中,各检查组要结合各县级监管部门初审意见及查出的问题,重点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复查重点为非政策性的融资担保机构,需全部逐一检查;复查内容参照《通知》、《年检细则》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现场查阅资料、高管约谈、召开座谈会等切实可行的检查方式开展复查工作,必须保证复查重点突出、查出实效,能最大限度摸排所复查县市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的风险。各县级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检查组的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协助检查组复查,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通知》、《年检细则》办理。
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关于开展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2020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