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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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08 15:40 字体:[]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南党发〔201720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749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职能。一是持续清理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263 项(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处罚19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权力11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颗粒化”录入办事指南、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开展变相审批许可清理整治自查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理,梳理上报省级设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项。开展证明事项清理,转为个人现场提供3项,继续保留6项。二是优化内部机构运转。调整组建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州交通建设养护中心、州航务发展中心4个局属事业单位;调配人员负责局运输科、航务科工作,实现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正常运转。三是加强行业市场监管。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危货运输、客运、水上交通、新业态等交通运输企业13家,移交安全隐患15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5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移交处理企业2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冲刺90天暨防汛期间安全综合督查、道路运输“四个专项”及“五条军规”督查和春运、“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检查,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月”活动,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持续推进行业改革。持续推进出租车改革、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提请州政府出台《黔南州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黔南府办发〔202013),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现全州县乡道、村组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全国“四好农村公路”现场会在黔南长顺县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民法典清理、清理规范各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暂未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按照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续聘1名局系统持证干部为公职律师、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通过参加会议讨论、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对决策事项进行审查论证,保证决策合法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成综合执法改革。按照《黔南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20204月挂牌成立黔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合原地方海事、公路、道路运输、交通质监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226项执法职能(行政处罚192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强制17项)。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上级公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超限运输处罚认定标准,出台黔南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七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规范全州交通系统执法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申请列入州级财政预算执法经费25万元,购置执法装备,开展执法培训3次,划转执法车辆3辆。四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有效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一是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修订、公布新权力和责任清单流程图,完善贵州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公布监督电话。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的局党委扩大会,接受党内监督;办理人大代表20件、政协委员建议17件,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督促办理12328行业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州政务110服务平台)派工单,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及时公布政务信息。编制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照清单在州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热点敏感问题,做好舆论引导。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按照信访案件办理要求,办结群众来信来访37件次(上级交办审查22件、来信2件、来访1321人次、代州政府复核1件,涉及重点人员1人),群众满意率95%、化解率9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零发生。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党委扩大会、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任职宪法宣誓、参与网上法律知识问答、要求自学和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形式,组织局系统97名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年度学法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将违法违纪审查列入11名拟任科级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避免带病提拔。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黔南州全面依法治州落实责任问责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审定《黔南州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七项行政执法制度。二是按时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01月向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州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三是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25次党委扩大会,统筹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研究解决重要事项,推进依法办事,审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材料。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部署,并作为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二、存在的不足

(一)“放管服”改革仍需加强。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按照综合执法改革规定,发现问题移交县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处罚,全年州执法支队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为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后,检查结果公示不够及时,服务企业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优化公共服务有待加强。进一步梳理建立交通运输行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向社会购买事务性管理服务。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待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需要进一步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行完善。

(四)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够好。公职律师工作流程和制度,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许可审核等还需进一步发挥作用。

(五)行政执法证件有待换发。由于原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分为道路运政类、公路路政类、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类和海事执法证几种类别,原执法单位因机构改革名称变更,需要争取上级尽快换发综合执法证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进一步调整权责清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实现州级处罚“零”突破。三是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程序录入相关信用信息平台。

(二)创新优化公共服务。将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将由社会组织承担,适时通过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事务性管理服务。

(三)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州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08号)的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管和清理。

(四)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梳理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五)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明确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许可审核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局公职律师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六)申请换发执法证件。积极与州司法局对接,积极将现有执法证件换发成统一有效的执法证件,并组织新进人员申请参加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培训考试,以便依法有效开展执法和监督活动。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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