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21〕93号)和《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实践(实训)基地、示范学校创建和优秀工作(教学)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探索创新劳动教育实施模式,树立一批劳动教育典型经验和教学案例,丰富和拓展学生劳动实践(实训)场所,推动构建具有黔南特色的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提升全州中小学劳动教育水平。2022年起,每年遴选一批州级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劳动教育优秀工作(教学)案例。到2025年,基本实现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全覆盖,累计创建州级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75个、示范学校200所、优秀工作案例80个、优秀教学案例150个。到2035年,各县(市)形成具有特色的劳动教育实践经验,全州基本形成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劳动教育和评价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要求
(一)劳动教育示范县(市)。以县(市)为单位,按照省、州创建标准开展申报工作,通过遴选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全面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破解劳动教育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举措和体制机制,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学习、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州形成劳动教育有效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各县(市)、各中小学校要统筹校内外资源,充分挖掘黔南特有山地农耕劳动文化,利用中职院校实训基地、闲置校舍、学校创客室、综合实践基地、少年宫及实习实训基地,安排一批种植园、小农场、小工坊、山林、草场,确认一批厂矿企业, 遴选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作为劳动教育学工(农)的实践基地和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的实践(实训)基地,为学生劳动教育提供服务保障。各县(市)、州属学校要对照省、州有关要求,择优做好创建、申报工作。职业院校重点申报劳动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各县(市)和州属学校重点申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三)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的申报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开齐开足上好劳动教育课,在劳动精神的培育上下功夫、求实效,探索形成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机制健全的学校劳动教育体系。要在推进课程教学实践化、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实践多样化、拓宽校内外劳动实践途径等某方面做出有益探索。积极开展劳动教育特色项目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形成一定经验。各县(市)、州属学校要对照省、州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及申报工作。
(四)劳动教育优秀工作案例。各县(市)、州属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以学年或学期为单位,设立劳动月、劳动周、劳动日等,充分发挥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切实可行、内容丰富、便于操作、主题鲜明的“一校一品”、“一校一特”的劳动教育周和“劳动之美”“劳动小能手”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敢于创新、热爱劳动和掌握劳动技术本领。积极组织开展竞赛活动,推荐一批主题鲜明、内容详实、体系完整、形式丰富、计划周密、成效显著、具有引领作用的劳动教育优秀工作案例,州教育局将从县(市)、州属学校申报的优秀工作案例中,择优遴选一批在全州推广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五)劳动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各中小学校和任课教师围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等方面选择合适主题,从育人的高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教育教学活动。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开展教学案例设计,案例设计要经过学校的教育教学检验,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能体现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创新性、时代性、典型性、真实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开展劳动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遴选一批能够体现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和核心特点的优秀教学案例,供各学校师生学习借鉴。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起,州教育局每年将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示范创建评选和宣传推广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3月—4月)。各县(市)教育局、州属学校要多形式组织学习研究《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和省、州有关要求,通过县级教育工作会、学校教师工作会对有关创建、申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浓郁的学习宣传、创建申报工作氛围。
(二)县级初评(每年4月—5月)。各县(市)教育局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每年省教育厅要求,对县域内各申报项目及有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一批县级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示范学校并授牌,向州级推荐并在县域内推广一批县级劳动教育优秀工作案例、优秀教学案例。州属学校重点围绕创建劳动教育示范学校、优秀工作案例、优秀教学案例等。
(三)州级遴选(每年5月中旬)。州教育局将组建工作组到有关县(市)、州属学校对申报的学校(单位)进行专项复核。综合各项指标及工作开展情况,遴选一批州级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实践(实训)基地、示范学校并授牌,表彰推广一批优秀工作案例、优秀教学案例,择优推荐有关单位、学校、教师案例参加省级评选。对创建成为省级示范的县(市)、有关学校,州教育局将给予相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州级评选将结合每年省教育厅评选时间安排适时进行调整。
四、评选安排
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2年评选州级劳动教育示范县(市)3个、实践(实训)基地15个、示范学校40所、优秀工作案例15个、优秀教学案例30个。2023年评选州级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15个、示范学校50所、优秀工作案例20个、优秀教学案例35个。2024年评选州级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20个、示范学校50所、优秀工作案例20个、优秀教学案例40个。2025年评选州级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25个、示范学校60所、优秀工作案例25个、优秀教学案例45个。州级评选安排将结合每年省教育厅评选具体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教育局、州属有关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申报工作,把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课程、案例、学校和基地推荐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认真审核。各县(市)教育局、州属有关学校要对照省、州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申报学校(单位)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加强宣传。各县(市)教育局、州属有关学校要将本地本校的优秀劳动教育成果、典型经验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借鉴推广。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校园新媒体、宣传栏、劳动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强劳动教育典型经验的学习宣传,引导师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必要劳动能力、塑造优秀劳动品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